自己卖淫还兜售女儿的“第一次” 法院判母亲2年徒刑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6&NewsID=29851 三立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2014/07/07 16:03:00
彰化县一名赖姓妇人,于101年7月到台中第一广场,企图以1.2万将13岁女儿推下火坑卖
淫,他骗女儿“家里没钱用,只要陪叔叔洗澡睡觉就可以拿钱”,所幸遇到黄姓出租车司
机报警,并配合警方逮捕赖妇。此案最后由台中高等法院判处赖妇2年徒刑,并科10万元
罚金。
经判决书指出,彰化县赖姓妇人已有卖淫前科,是单亲妈妈,目前从事摊贩生意独力抚养
3名子女。因家里缺钱,情急之下于去年7月,依循广告“征日领兼职小姐”的电话带长女
到台中市第一广场等候,遇到在该处排班的黄姓出租车司机,并向黄表示要让女儿卖淫,
黄发现赖妇要将女儿推入火坑,随即报警处理。
黄同月13日配合警方将赖妇约出面,赖妇在车上与黄谈妥价钱,开价1万2千元兜售长女的
“第一次”,虽然黄告诫赖妇小孩未成年,但赖妇依然坚持让长女卖淫,埋伏员警马上出
面逮捕赖妇。
此案最后由台中高等法院判处赖妇2年徒刑,并科10万元罚金。法官认为赖妇已有卖淫前
科,觊觎色情行业利润,甚至强迫未成年女儿从事色情交易,泯灭人伦、丝毫不见悔意。
(实习编辑赖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