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加班没给钱 雇主首恶

楼主: azukitw (◎ ω ◎)   2014-07-06 22:55:19
2014年07月06日 苹果日报
加班没给钱 雇主首恶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06/35940762/
劳工辛酸
“加班”是台湾劳工的痛!《苹果》连续3年汇整全台企业违反《劳基法》情形,发现未
依法给加班费、超时加班、未给例假日,每年都居违法前3名。劳团痛批,雇主违法已成
常态,造成国人过劳频传,政府应考虑用更多手段,如取消税赋优惠等措施来惩罚违法企
业。
应取消税赋优惠
过去1年全台企业违反《劳基法》遭公布有2964项,最严重是“加班未给加班费”598次,
和“超时加班”592次。劳动部说,劳工每天上班不得逾8小时,连同加班每天不得逾12小
时,违法罚2万到30万元,并得公布名单,“公布违法企业名称确有吓阻效果。”
但受雇于违法上榜企业的劳工林先生说,雇主不怕罚锾,公布名单藏在网站不明显处,也
没用。台湾劳工阵线祕书长孙友联说,违法数字激增,凸显雇主违法已成常态,政府应考
虑以取消税赋优惠等措施给予教训。
而《性别工作平等法》和《职业安全卫生法》修法也纳入黑名单条款,分别自上月和本月
实施,雇主若拒给育婴假、或造成劳工过劳等职业病,都可能被公布。劳动部指前者将由
各县市依现行《劳基法》公布黑名单原则办理,后者公布方式待研议。
◎记者陈嘉恩、唐镇宇
4.备注:
每天一大早去上班为了什么?为了赚钱啊~~不然是做身体健康的吗??
所以,付出劳力却没拿到加班费,当然是首恶!!
雇主不是不怕罚,而是罚的钱比A走的加班费少,当然值得一拼
就和蟹老板一样,钱是大老板们的生命
若罚的比A走的加班费多,并且加上100倍以上惩罚性罚款
一部分赔给劳工,一部分赔给检举人,一部分充实国库
必定能有效吓阻黑心老板A钱
快来看看你在职或要求职的公司是否在黑名单上
http://goo.gl/B9YM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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