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PTT呛人奥客、死鲁蛇 12乡民不起诉

楼主: kkabcd (乱板实习小组长)   2014-07-03 21:49:50
※ 引述《kingofptt (我要成为废文王)》之铭言:
: 回个文
: 原文中骂死鲁蛇的就是在下本人啦!送!
: 正义跟善良都回来了啦!我都还没收到不起诉书苹果居然就报导了
: 还是我朋友在ptt看到告诉我的 超爽der 今年目前为止最爽的一件事
: 想跟我斗 我姊姊是书记官帮我写诉状打爆你这讼棍
: 检察官是大正妹啦 谁说台湾司法已死 生平第一次对台湾司法感到骄傲啦!
: 超无聊一堆小屁事也要告 自己发废文被嘘还受不了就不要发废文阿
: 这下法院认证了吧 送!浪费司法资源就是这种垃圾 我没有特别指谁喔
: 喔对了原告本人看起来很斯文 很像大学生的样子 感觉很帅
: 在我眼里看来跟马英九一样帅 真的超帅的
: 这样会不会又被告阿 我没有泄漏个资也称赞他本人很帅喔
: 干爽啦 以下每10推发100p 推爆为止
: 糙 爽到爆
你的这篇文章 真的没有指出 告你的是?
你的这篇文章 没有说这种垃圾?
我不赞成宋棍 但是...这篇很过分
: ※ 引述《Abeee (阿比)》之铭言:
: : 苹果即时
: : PTT呛人奥客、死鲁蛇 12乡民不起诉
: : 2014年07月03日20:02
: : 新北市游姓男子去年5月在PTT八卦版PO文,叙述自己曾在麦当劳遇到服务态度不好的店员
: : ,却引来乡民群起围攻,留言呛他“奥客”、“死鲁蛇”,游男愤而控告12名留言乡民涉
: : 嫌公然侮辱等罪嫌。但新北地检署认为游男以帐号发文,无法让浏览者推敲、连结出他的
: : 真实身分,今天对挨告乡民做出不起诉处分。
: : 不起诉处分指出,有网友在PTT八卦版PO上一篇新闻报导“遭客诉暴怒!秀泰影城员工摔
: : 客手机”引发网友热烈讨论,游男去年5月25日晚间上网回文,叙述自己曾经去麦当劳买
: : 蛋卷冰淇淋时,也遇到店员服务态度不好,竟然将发票放在桌上,而不是放在他的手上。
: : 这篇回文引发乡民回响,几乎都是嘘文留言呛他,更有乡民直白呛“奥客”、“不然要把
: : 发票塞到你屁眼喔”、“刁民,自以为是”、“买个蛋卷冰就想当大爷”、“是不是想摸
: : 正妹的手被打枪,脑(应为恼)羞崩溃啊”、“死鲁蛇,你玻璃娃娃内心这脆弱、脑残有
: : 要医吗”等语,游男一怒之下控告12名乡民公然侮辱、加重诽谤等罪嫌。不过挨告的乡民
: : 均供称不认识原PO,只是针对消费经验、服务态度发表评论,没有要辱骂原PO的意思。
: : 检方认为,游男以帐号PO文,没有提及自己个资,乡民们也无法看到帐号就能推敲、连结
: : 游男本人真实身分,因此游男名誉应无受损,也没有遭社会贬损评价的可能。检方并指,
: : 游男在公众网络发文,本可预期文章可能遭到网友负面甚至激烈回应,而纵使乡民留言文
: : 字尖酸刻薄,仍应认属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之范畴,因此将12乡民不起诉。(游仁汶/新北
: : 报导)
: : http://ppt.cc/0i9~
: : 五楼钓鱼!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4-07-03 21:50:00
备份了/\
作者: clearday (天气晴!)   2014-07-03 21:50:00
完了完了 又要发道歉文了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4-07-03 21:50:00
检举姬 坏坏喔
作者: medama ( )   2014-07-03 21:50:00
有备份有推
作者: melody41 (没有暱称)   2014-07-03 21:50:00
XDDD 还会再跑一次地检署吗
作者: chachameow (chacha)   2014-07-03 21:50:00
不会啊 有什么好过份的?
作者: rayallen3001 (琴酒)   2014-07-03 21:51:00
超坏的
作者: alanlin1283   2014-07-03 21:51:00
备份 送啦
作者: amaer (做自己好自在)   2014-07-03 21:51:00
Round2?
作者: seabox (欧阳盒盒)   2014-07-03 21:51:00
阿姬湿>////<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4-07-03 21:51:00
姊姊又要再帮忙写一次诉状了 哈
作者: rufjvm12345 (小饭)   2014-07-03 21:51:00
他只是想再去看正妹而已
作者: HornyDragon (好色龙)   2014-07-03 21:51:00
"我不赞成宋棍" 但是你这篇除了讼棍之外没帮到任何人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4-07-03 21:52:00
话说检举姬不是也被告吗?后来发展怎样?
作者: cancer0708 (你好,我制仗也贩剑)   2014-07-03 21:52:00
作者: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4-07-03 21:53:00
"我不赞成宋棍" 你比较危险XDDD
作者: liao18 (1)   2014-07-03 21:53:00
....
作者: TAIWAE (v( ̄︶ ̄)y)   2014-07-03 21:53:00
进入延长赛要被逆转了吗?
作者: phsu02 (AAA)   2014-07-03 21:55:00
三亲等内不用利益回避吗? 赌上姐姐的前途?
作者: white07 (白色七号)   2014-07-03 21:56:00
"我不赞成宋棍" 我觉得这篇文会先被告XDD
作者: DDD (3D爱情动作片)   2014-07-03 21:56:00
你小心喔!! 人家姐姐会告死你!!!!!!!!!
作者: Zzgt   2014-07-03 21:57:00
还好吧 送棍一堆 原PO没说谁啊?
作者: jamesyu545   2014-07-03 21:58:00
哈哈 又要被告惹
作者: golttt (John)   2014-07-03 22:00:00
无聊
作者: a0501k (G米)   2014-07-03 22:00:00
帮忙写诉状而已又没说案子她处理的 哪来利益回避的问题阿?
作者: Luciferspear   2014-07-03 22:01:00
XDDD
作者: AWPER (awper)   2014-07-03 22:02:00
"宋棍"如果指的是那个人 你也很危险
作者: divingwolf (潜水狼)   2014-07-03 22:13:00
推好色龙 原PO心态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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