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内阁会议决定容认集团的自卫权之行使
政府召开临时内阁会议,决议变更至今的宪法解释以容认集团的自卫权之行使,战后日本
安全保障政策迎向巨大的转捩点。
安倍总理大臣于记者会中进行说明,强调容认行使的限定性,并透过行使集团的自卫
权产生的抑止力,使日本更加免于卷入战争中。
安倍总理大臣于获得自民、公民两党最终的理解后,与公民党代表及其与执政党进行
协议的代表们于总理大臣官邸会谈,正式确认合意。
其后,下午五点之前开始临时内阁会议,决议变更宪法解释并容认集团的自卫权之行
使。内阁会议决议的标题为“关于为了不让完整确保国家之存立、守护国民安全保障之法
制出现缺口的整备”。
在那之中述及:“迄今政府之武力行使被容许的情形,被认定系以发生对日武力攻击
之情形发生时为限。然而,随着环绕日本的安全保障环境之变化,今后即使是对他国的武
力攻击,取决于其态样与规模,于现实上也可能产生对日本存立之威胁”。
于此顾虑下,基于武力行使的新的三要件:“1.发生对与日本有紧密关系之他国之武
力攻击而2.使日本之存立受威胁,并3.有使国民之权利从根本倾覆之清楚的危险之情形下
,作为行使必要最小限度的实力之自卫措施,于此做出容认集团的自卫权行使之判断”,
变更从前的宪法解释,并且容认集团的自卫权的行使。并且提到:“为追求民主统治之确
保,于法案上将明文规定于命令自卫队出动之际,原则上必须获得国会事前的承认”。
于历届政权中,采取了将宪法下被允许的武力行使受限于本国受攻击时进行反击的个
别自卫权;对于以武力阻止并非攻击本国,而是对同盟国展开的攻击,如此集团的自卫权
之行使则不予容许之立场。
今后,借由集团的自卫权行使之容认,如果考量法制度之整备,被认为将推进自卫队
与美军之协同强化,并扩大自卫队于海外之活动,战后日本的安全保障政策将迎向巨大的
转捩点。
NHK NEWS(2014.7.1)
http://www3.nhk.or.jp/news/html/20140701/k10015658171000.html
中文翻译
http://blackdickpower.blogspot.tw/2014/07/blog-po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