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帮我朋友问一下
我朋友全家移民到加拿大
可是他又在台湾工作 赚台湾钱
电视上天天可以看到他
他还回的去加拿大吗?
※ 引述《clark0816 (阿杯)》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记者曹伯晏/台北报导〕加拿大媒体“CBC新闻”于加国时间六月二十九日报导称,
: 加国政府命其官员刻意冷落一组被选出的国家,并要求加国各地使团,不要邀请这些国家
: 参与加国国庆;该媒体声称已取得此名单二○一三年的版本,且该名单包含台湾、北韩等
: 国。
: 外交部昨晚强调,“不受欢迎对象”的说法,应是媒体自行冠上,外交部对此报导感到遗
: 憾。
: “CBC新闻”指出,台湾与苏丹、北韩、伊朗、叙利亚等国,共列加国每年皆会选出的
: “不受欢迎对象(Persona non grata)”名单。我国之所以在名单上,是因台湾不受加
: 国承认。苏丹入选则是因为该国部分政治人物,受到国际刑事法庭通缉,其他国家则多半
: 是因为政府并非由民选产生。
: 3.新闻连结: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92189
: 4.备注:
: 警察国家的亡魂复活了。言论自由正在消失中。
: 距离白色恐怖、特务治国的情况,愈来愈明显。
: 想想陈文成命案、林宅血案,美丽岛事件,
: 洪仲丘命案、还有前几日的诺富特饭店649事件,
: 侵犯人权的事件加多,台湾的人民却好无感觉。
: 可是外国人却看的一清二楚,如果来台湾,有可能“被”消失。
: 当然台湾是不受欢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