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狼犬咬死人 饲主判赔1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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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1
〔记者郑淑婷、钱利忠/综合报导〕桃园县八德市80岁老翁黄瑞科,遭邻居豢
养的2只德国狼犬咬断颈部动脉惨死,桃园地院认定,饲主的养母王萧碧霞没
将狼犬拴好才酿祸,依过失致死罪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民事部分,饲主
王启明虽不在场,法院仍判母子连带赔偿129万元。
法官调查,44岁王启明将德国公狼犬“欧弟”(黑毛)、“冰块”(灰毛),
养在桃园八德的公寓顶楼,2犬高70公分、体长150公分、体重约30公斤,生性
凶猛,邻居都不敢到顶楼。
101年11月30日下午2点多,养母王萧碧霞到顶楼放狗出笼喂药,疑未关好栅门
,2只狼犬顶开栅门跑下楼,住2楼的黄瑞科正好返家,在楼梯间遭2犬扑倒、猛
烈攻击,遭咬断颈动脉惨死,王启明与养母被依过失致死罪送办。
养母供称,发现狼犬溜下楼曾大喊:“狗跑下楼了,大家别开门!”但下楼时
来不及制止惨剧。王男说,平时把狗关在铁笼、铁皮屋,已善尽责任,因他当
时不在场,获不起诉处分,养母坦承疏失,去年10月被依过失致死罪判刑6个月
、得易科罚金,以每日1000元计,约18万元。
死者黄瑞科的中国妻子提出民事求偿229万元,桃园地院法官认为,饲主的刑
事部分虽获不起诉,仍须负民事赔偿责任,判他和养母连带赔偿129万元。
记者昨到双方家,死者的妻子在丈夫过世后就回中国,母子则不在家。律师林
俊峰认为,本案是狗犯错,主人扛责,法官同情,所以刑事判决适当,至于民
事判赔金额,考量死者已80岁,超过国内男性平均年余命,衡量丧葬及亲属精
神慰抚金等,判赔百余万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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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恶犬活活咬死 多恐怖 饲主竟然不用作牢 只判赔129万
这不在鼓励一些不负责任的饲主 养危险动物
最扯什么狗犯错 主人扛责 法官同情 这什么鬼逻辑
要是法官家人被恶犬活活咬死 我就不相信会说这种风凉话
有没有台湾爱讲人权 但人命确很不值钱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