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erymani (伽利略与坂本龙马)
2014-06-27 16:32:07http://tinyurl.com/lva4f7q
【冯光远竞选办公室声明——司法,请继续捍卫人权】
今年元月间,台南李姓民众拆除成功大学门口“KUANG-FU”英文字体,因为成功大学不依校
内投票结果,拒绝将新广场命名为南榕广场,他不满这个决定,所以有此行动。
近日台南地方法院已针对此事作成判决,法院认为,李姓民众欲借此表达抗议,他的行为,
性质上是一种监督公众事务之言论,且所造成的财产损害极轻微,权衡李姓民众所行使的权
利与成功大学受损的权利,基于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宗旨,认为李姓民众的行为具有“超法
规阻却违法事由”,而为无罪判决。
就我的理解,所谓“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是一个看似犯罪的行为,由于具备了“高度价
值重要性”的原因,且行为的本质并非要与法律的整体价值对抗,虽然行为人所秉持的高尚
动机,并不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免责的事由,但仍不认为他违法。
此理论在学理上早已广为接受,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务上似未曾见。这次台南地院的法官
勇于采用,带动司法实务进步,可说是具有前瞻性的重要判决,值得称许、喝采。
宪法的存在,从历史上来看,本来就是为了保障人民对抗国家,慢慢地再演变为人民参与国
家,在此脉络下,言论自由,乃是宪法上极重要的基本权利。具有言论自由性质的行为,如
抗议,原本就有轻微地妨害他人权利的内涵。而妨害他人的程度高或低,正当性其实是取决
于国家的态度。当国家对于人民的声音相应不理时,激烈的抗争,仍会具有高度的正当性。
这也正是从去年以来各种社会运动普遍受到民众支持的原因。
我们相信,在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里,政治人物对于公开场合的抗议,如不愿倾听,至少也
有忍受的义务,绝无为了某人的耳根清净而压制人民声音之理。
这两天由于中国国台办主任张志军访台的关系,马政府又重演陈云林二度来台时的超高强度
维安措施,劳师动众,只为了让中国特使不遭到、不见到、不听到抗议。试想,一边是人民
的言论自由,与立国价值,一边是某个外国人的心情愉悦,孰轻孰重?张志军笑里藏刀来台
湾,马英九却奴颜陪笑,放著民主国家的总统不作,甘为独裁政权的走卒,让台湾人心寒。
昨天黑色岛国青年总召魏扬等十余人,以铁链将自己拴在马路中央,试图拦阻张志军车队,
被逮捕后移送地检署。不过,在移送北检侦讯后,他们已经保释,令人欣慰。
在这些青年的抗议行动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人数优势的警察却情绪失控,对采访的新闻
记者咆哮,并要胁加以逮捕。我不愿苛责警察,因为相信他们被高层的严令压得喘不过气来
,除非如我主张的,警察组织工会,否则警察永远要带着情绪去面对群众抗争,尤其是遇到
类似对中国官员抗争的情形。
再回过头来看看这些年轻人,面对国家巨大的封锁圈与国家机器要强压人民的声音时,这些
年轻人不过就是用铁链把自己拴在马路上,没有任何的过激手段,或伤害任何人,最多最多
,这些年轻人不过就是违反了交通规则。在马英九政府亲共的大氛围下,年轻人奋力求发声
,他们的行为,极为崇高、可敬。
为此,我期盼检察官、法官(如果有起诉的话)能参酌上述台南地院判决的意旨,依据宪法
的价值,采用早已成熟、无争议的学说,作出保障言论自由决定。我相信,指挥司法人员的
,应当是每位司法人员自己捍卫基本人权价值的良心。
(图片来源:特别感谢新头壳记者林雨佑同意使用)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罚の终焉)
2014-06-27 16:34:00马的,其实我喜欢冯光远多过柯P,但冯光远选不上啊...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6-27 16:34:00无限期支持冯光远
作者:
opball (谢谢你,兄弟)
2014-06-27 16:36:00党工会来嘘,先补血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06-27 16:39:00我现在才知道. 冯光远原来也会讲点正经的事XD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06-27 16:40:00可惜台北人跟八卦版的素质只会选一些人文素养不足的
作者:
shyuwu (El Cid)
2014-06-27 16:40:00冯光远对民主政治的概念比柯清楚多了
作者:
miketk (麦仔茶^O^)
2014-06-27 16:41:00一堆中国党党工就为了主子想去下跪舔屎就开始胡言乱语了
冯老也好~柯P也好~只要不是舔共屁眼KMT选上市长就OK!
作者:
myeason (我的医生)
2014-06-27 16:44:00我也喜欢冯光远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4-06-27 16:46:00推
作者: spanda0730 (熊猫小奴) 2014-06-27 16:47:00
成功大学自己校内的事也叫做‘公众事务’? 这个判决根本就是法官自行解译,还想拿来当判例叫其它法官也参考等成大真的放弃上诉或定谳后再说吧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4-06-27 16:49:00言论自由本来就是公众事务,可能有人认为这种自由并不存在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罚の终焉)
2014-06-27 16:51:00某人想法跟中国共产党好像中共:中国自己国内的事也叫公众事务?党总书记说了才算!
作者:
date1004 (本日最台肯)
2014-06-27 16:52:00拆别人的牌子干言论自由啥事??你可以抗议干嘛拆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罚の终焉)
2014-06-27 16:59:00对啊,冯光远其实很棒,但人气还是比不上柯P 没关系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6-27 16:59:00拆牌子是表达的方式之一。法官判决的原因之一还有拆下来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罚の终焉)
2014-06-27 17:00:00支持冯光远发言打脸马狗政府,支持柯P选上台北市长两边都支持就对了~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6-27 17:00:00的部分很完整,要复原所需的花费很小。
作者:
amadda (小京)
2014-06-27 17:10:00我也很爱冯但在台北市很难选
作者:
nKH0734 (Keller)
2014-06-27 17:12:00推
作者: codehard 2014-06-27 17:12:00
虽自谦老顽童 但宝刀未老啊
作者: spanda0730 (熊猫小奴) 2014-06-27 17:29:00
老番癫比较像吧,造成他人物件毁损也是虾不演鱼吗?
作者:
islandqoo (You Don't Know Me )
2014-06-27 17:35:00推冯光远!!!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6-27 17:36:00楼上去看判决的原因
冯光远这篇 价值 K.O. 柯文哲柯文哲如果不是带着顶尖外科医生光环 其实也没多怎样但台湾社会潜意识内的职业阶级排序 医师还是大于文人尤其冯光远喜欢自居搞笑文人 就更自贬身价了哪像柯文哲 身为二二八遗族还希望其他人不要再纪念二二八这是....潮吗? 二二八事件不是只有他家啊..
作者:
elle ( )
2014-06-27 17:47:00守护法律 看向正义 比死守法规 更需要智慧
作者:
okwomen (永恒的短暂)
2014-06-27 17:47:00推冯
作者:
unaup (锁)
2014-06-27 18:01:00QQ 泪推
作者: c10ud 2014-06-27 18:03:00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