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酒家车撞死警专生 穷司机扛罪
自由时报 – 2014年6月27日 上午6:10
已入监 616万不赔
〔自由时报记者金仁晧/台北报导〕家境清寒的警专学生庄士弘,去年5月骑车遭一台黑
色轿车撞死,车上乘客欧信吉是杏花阁大酒家股东,而驾驶罗际干则是没有驾照的泊车小
弟,士林地院审理后,判罗男应给付家属共616万多元,欧男免赔,但罗男名下已无资产
,且因过失致死遭判1年半,已入监服刑,庄士弘的父母昨泣诉,罗男一肩扛下所有责任
,且摆明不赔,“等于是空判!”
庄男是独子,庄母刘米珠昨受访指出,车祸发生后第4天,罗男就将名下在新竹的土地转
到家人名下,还说“如果要赔,只拿得出8万元”, 且说词反复,似乎“知道逃不了,要
帮车主脱罪”,而欧男未曾表达过关心或道歉。
庄男父亲庄福长回忆,儿子当天从家里骑车去家乐福找朋友,替家人买好消夜准备回家,
行经德行西路和中山北路口,遇到罗男驾车要左转,不料罗男却未礼让直行车,直接撞上
,他难过地说“原本儿子今年就可以毕业,没想到什么都没有了。”
酒家老板应负责
庄福长表示,当初儿子考量家中经济不佳,放弃公立大学,主动报考警专,将每月的零用
钱拿来贴补家用,现在仅剩他和妻子在小吃店打零工和卖健康食品为生,办完丧葬事宜,
已负担不起庞大的律师费,得向法扶求助才能打官司,他们希望还给儿子公道,“酒家员
工载老板回家,为什么酒家不用负责?”将提出上诉。
记者昨致电欧男委任律师陈焜升,他仅强调欧男并非驾驶,其他部分未经授权,不便表示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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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真扯,这本来应该老板负责,现在人真是可怕,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