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 6 分钟前 ·
我人在休士顿,不方便收台湾的讯息。不过听说,因为台大法律学院的教师是与台大签订
服务契约的约聘雇人员,服务契约中有规定学校会提供研究室供老师做研究之用,所以不
应将研究室另挪为他用。不料有老师违背了这个契约,让同学进入研究室内使用了研究室
,于是学校请警方径行破门而入,并将老师与学生赶出了研究室。
这个老师实在是不应该,教法律的竟然还违背契约的规约,应该打屁股。而台大的作为可
以说是很有guts,为了维护台大的校训(等同于宪章)与服务契约,采取了合法正当的手
段,诚值得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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