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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补连结
吕秋远
15分钟 ·
某些人一定要我说白话,不要我写童话就是了?专业打脸文我又不是写不出来!天秤座,
最经不起激的,你要战,便作战!
我觉得某些蓝血人真的很诡异,就喜欢抓小放大、小题大作、以管窥天、三人成虎、指鹿
为马,还要成语吗?我这里多的是,听说会考作文最喜欢这个。
学运事件,我们就是要比礼貌;我们在乎学生有没有先敲门再进立法院,而不是这个事件
本质有多么倾中。路过分局事件,我们就是要比程序,只要立法院通过的法律,我们就是
要顶礼膜拜三鞠躬叩首,而不是去管代表国家施暴的人到底在哪里?游行事件,我们就是
要比干净,我们在乎五十万人最后有没有捡纸屑,而不是在乎公民运动的成熟与发酵。还
要我讲吗?总之,只要是反对政府的,只要是反对国民党的,那么总有理由可以抓,不管
这理由多小,不论目的有多重要。但是,讲法律,比例原则是没听过吗?讲成语,瑕不掩
瑜是没讲过吗?
旅馆事件,我们在乎的就是有没有登记,姑且不论这个旅馆业管理规则,根本上只是个行
政规则而已,连法律都称不上,重点是,有多少人、多少旅馆有按照这个规定来做?不然
可以问问吴委员,到底他有没有把两个人的证件拿出来啊?即便这个管理规则,有规定留
宿人数不一致要出示或登记身份证,他们多出来的人数确定是住宿吗?访客也要登记是不
是?那请教诸位坚持“依法而治”的朋友,你们能证明,这些人是住宿还是访客?过夜就
算住宿?能不能算是访客?秉烛夜谈是没听过吗?
我们坚持的是人民的居住迁徙自由与集会游行抗议的自由。如果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警方
就要破门而入,旅馆就要坚持是关怀旅客,那么我们生活的安全如何确保?难保下次有警
方在没有搜索票的情况下,坚持要进入自己的家,只因为“有人报案”,怀疑你们正在从
事犯罪行为。不可能吗?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项也有迳行搜索的规定,警方以后只要根
据第1项第3款“有明显事实足信有人在内犯罪而情形急迫者”,就可以直接入内搜索。那
么警方以后是不是可以视法理于无误,爱怎么干就怎么干?
各位同学,有人如果爱拿行政规则来挑战宪法,这是好事,至少可以让我们知道,挑战者
究竟有多么的蓝、多么的红。而至于绿,我强调过了,我是律师,本来就律,但是只要挑
战政府就是绿,真的太瞧得起民进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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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中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