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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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旅社经营者或员工经常须面对警察的临检,其实面对警察的临检,原则上必须配合
,不得拒绝,因为如果你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警察的临检,警察可以以‘妨害公务’罪嫌之
现行犯加以逮捕,但是警察的临检,必须以合法为前提,以下说明临检合法的界限,并针对
各种临检的情况,分析其因应之道。
壹、临检两大原则:
一、临检必须是在公开场所。
二、对身体、物件、住所的搜索,并不是警察临检权限范围之内。
所以饭店、旅社虽属于公众得出入场所,但警察只能向店家询问投宿者的状况,如认为
可疑,经合理判断有危害治安之虞,也仅能询问投宿者的身分,除非有法官(注意:不是检
察官)签发的搜索票,否则不能入内搜索或盘查所有投宿者的身分。
贰、状况分析:
状况一:自称为警察之人,上门临检,却未着警察服装并配带装备。
首先应确认来人是警察或刑警,如果是警察(或管区)却未着警察服装并配带装备,柜
台人员大可以拒绝,还可以向该警察所属单位举发,如果是刑警(因刑警不一定都穿制服)
柜台人员可以先请其出示证件,再向刑警问清楚临检的理由,就可以配合刑警的问话,据实
回答。
状况二:警察未著制服配带装备,或刑警拒绝出示证件而仍要执行临检或威吓将以‘妨害
公务’罪嫌法办。
柜台人员大可以拒绝或不加理会,因为警方如果不是按照法律程序实施临检,警方本身
就已经违法,柜台人员就没有‘妨害公务’的问题。
状况三:警察已著制服配带装备,或刑警已出示证件,但没有法官签发的搜索票,却要入
内一间一间或一层一层搜索。
柜台人员大可以拒绝,因为饭店客房属于私人空间,不是公共场所
,警察(或刑警)没有搜索票不可以入内,以临检之名行搜索之实,如果警方不听劝阻
,可以立即拨打‘警政署督察室’电话:02-23943644
状况四:警察已著制服配带装备,或刑警已出示证件,虽没有法官签发的搜索票,但是有
检察官签发的拘票,就要入内一间一间或一层一层搜索。
柜台人员还是可以拒绝,因为饭店客房不是嫌疑犯私人的住宅,不能以检察官签发的拘票
代替法官签发的搜索票。
状况五:警察已著制服配带装备,或刑警已出示证件,且有法官签发的搜索票。
柜台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就必须放行或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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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个 警政署督察室 电话拨了会有反应吗
还是只能吃螃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