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rphine1121 (高速バキューム)》之铭言:
: 《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华民国的根本法,拥有最高位阶的法律权力。
: 民国35年(1946年)12月25日代表五亿多中国人民的制宪国民大会代表于南京议决通过,
: 民国36年(1947年)1月1日由国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
: 其中有几条我很好奇
: 第十一条 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 第十二条 人民有秘密通讯之自由。
: 第十四条 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
: 现在来说这几条好像不符现代趋势,跟近年来的社会事件来说充满矛盾。
: 言论自由 我就不信在这边骂马英九会被;ewjfu 9p78wy8 f;alfk
反正国民党要干嘛都可以
干脆立个法
《祖国官员来台管理条例》
第一条 本法排除宪法之适用
第二条 本法详细内容由行政机关与国民党共同定之
这样就好了
芙丸和方神会教大家怎么看宪法
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