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献身学长“洗掉被爸性侵”
新北市一名十四岁少女,就读国小五年级起,惨遭母亲的中年同居男友性侵三年多,她读
小六那年偷带心仪的学长回家,想借由“和心爱的人上床,洗掉被性侵的记忆”,不料被
母亲男友发现,当成继续性侵的筹码。少女去年经朋友鼓励报警揭发,新北地检署昨起诉
这名恶男,他涉犯二十一次加重强制性交罪嫌,每次至少可判刑七年。
受害少女已被安置,她因父母离婚,自幼随母亲和被告同住,称被告“阿伯”或“爸爸”
,被告常为少女洗澡,少女母亲不以为意。二○一○年初被告为读小五的少女洗澡,碰触
少女正发育的胸部后涉强压性侵得逞,事后多次以“上次没做完”为由要她陪睡。
压力大割腕自残
少女屡次拒绝,仍遭被告以犯错禁足等借口性侵,少女疏远被告,隔年就读小六时,有天
带心仪的国一学长回家想偷尝禁果,被告发现后逼两人写悔过书,再据此要胁少女任他蹂
躏,事后给五百元零用钱打发。
其间少女母亲一度察觉异状追问,表明:“如果‘爸爸’有对妳做什么事,会带妳去警察
局。”少女误以为说出实情、代表自己做错事会因此受罚,不敢明讲,但她承受不住罪恶
感与压力,多次割腕自残,却骗母亲是和同学吵架泄愤。
13岁才揭发性侵
去年八月间,十三岁的少女又遭被告性侵,事毕盥洗出门与朋友聚会哭诉实情,经众人鼓
励报警验伤,在下体验出被告DNA。少女母亲吃惊提告,懊恼自己忙于工作,没及早发
现真相。
少女一名同龄姊妹淘证称,少女每次遭性侵就找她哭诉,她只能陪着掉泪。被告原供称约
两周性侵一次,后警觉这样次数太多,改称常出远门做粗工,应为每月一次。少女表示仅
记得被性侵二十一次,被告立刻认帐,但坚称是性交易。
少女痛哭驳斥,表示在学校得知“女孩不会把自己的第一次给爸爸,而是给自己喜欢的人
”,所以她带喜欢的学长回家,“想和心爱的人上床,洗掉被性侵的记忆”,不料反遭被
告当成把柄。
恐出现人格障碍
书田诊所精神科医师江汉光指出,遭性侵的创伤压力症状是畏惧、逃避任何来自异性的接
触,本案少女却企图以另一段合意性经验覆蓋被性侵的记忆,临床上可能有情绪、人格障
碍。
江汉光建议尽快安排就医治疗辅导,厘清她为何扭曲现实感、出现与常人逻辑不同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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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悲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