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行政院撤销泉顺混米惩处 消基会:不可原谅
2014-06-23 22:18
〔本报讯〕泉顺食品去年以进口米混充台湾米销售,遭农委会惩处废止粮商登记,但后来
行政院诉愿会撤销惩处,对此消基会表示政院此举重创消费者信心,并怒批“不可原谅!
”
泉顺食品因混充米事件遭农委会废止粮商登记,但行政院诉愿会撤销农委会的处分,
消基会痛批此举消重创费者信心,不可原谅。(资料照,记者蔡政珉摄)
泉顺食品因混充米事件遭农委会废止粮商登记,但行政院诉愿会撤销农委会的处分,
消基会痛批此举消重创费者信心,不可原谅。(资料照,记者蔡政珉摄)
农委会指4件违规 废止粮商登记
泉顺食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去年8月以进口米混充为台湾米贩售,农委会调查后,依民国
102年9月18日修正发布的“违反粮食管理法案件处分裁量作业要点”规定,指累计4件产
品受处份,已构成废止粮商登记条件,因而于去年12月11日注销及废止泉顺的粮商登记。
政院称给业者改善时间不足
但今晚农委会证实,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在接受全顺诉愿后,认为其中3次裁罚都是102
年8月29日取样,同年9月23日裁处,但第4次裁罚却是于102年8月19日就取样,却迟至同
年10月21日才裁处,以农委会第4次的裁罚未给业者改善机会为由,撤销农委会废止粮商
登记的惩处。
对于行政院此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秘书长雷立芬获知后,痛批政院“此举等于打了农委
会一个巴掌,并重创消费者信心,不可原谅!”
相关新闻
泉顺遭撤CAS认证 未回收可按次罚
继山水米后又出包!泉顺3款米被下架
山水米骗很大 监委要查农粮署责任
农委会重罚山水米20万 史上最高
3.新闻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038243
4.备注:
爷们吃高级餐厅,活老百姓们有米吃就该偷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