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短信露馅 1字1万赔元配
吴姓女子和林姓男子发生婚外情,林妻发现吴女传给丈夫的分手短信,虽只有短短的40字
,但法官认定吴林确有交往,侵害林妻的配偶权,判赔40万元,等于一字1万元。
吴女的短信写着“其实你并没有打算离婚,只是等我自己离开罢了”、“我决定放弃对你
的感情,虽然心很痛,但这样是为了你好”。林妻截获丈夫的手机短信,对吴提出侵犯配
偶权民事诉讼。
法界人士说,用“侵犯配偶权”诉讼,胜诉机率高,对方就算无须负刑责也须赔钱弥补。
林妻说,前年7月她产下龙凤胎,二个多月后,丈夫和吴姓女同事到大陆批货,她打电话
到饭店,听见吴在丈夫身旁说“去睡觉了”,还叫丈夫不要回电话给她。她直觉两人共处
一室,关系不单纯,却没有两人通奸证据,回国后,吴还续传短信给丈夫。
法官认为吴有工作经验,对男女交往有掌握分寸能力,明知林姓男子是人夫,却仍和他共
宿,判林妻胜诉,但全案仍可上诉。
法界人士指出,近年来司法官对通奸罪的认定很严格,男女脱光同床共枕,都未必会判罪
,需有保险套验出两人DNA或通奸的具体影像 ,否则脱罪的可能性很高。
但刑责告不成,不见得民事会输。法界人士指出,民事判定和刑事不同,当事人若真要藉
由法律“出一口气”,还是可以透过民事求偿,要求小三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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