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DSKY (猫茶)》之铭言:
: 常常看到很多所谓动保人士,强调不能吃狗肉,说吃狗肉是野蛮不文明。
: 连带批评还有吃狗肉习惯的国家(韩国、中国之类的),当然很多人本来也不
: 喜欢这两个国家拉~不过想说的是,其实是每个国家的习俗跟观念不同吧,如
: 印度不吃牛,回教国家不吃猪肉。这样想想你就觉得没什么,因为在那些可以
: 吃狗肉的国家,狗肉对他们而言就像猪肉之于台湾,不过是食用肉内的一种罢
: 了。
: 常常有人听到吃狗肉就跳起来痛批,我想其实没必要这样,纯粹每个地区
: 观念不同而以。既然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吃,那在我们国家遵守就好,为什
: 么要管到国外去?
最近为了要写果家文官雪怨搞的每月一书阅读心得征文活动,
看了一本名为{为什么狗是宠物,猪是食物}的书,
是美国心理学家出身的动物与人类关系学家写的。
读完以后我发现,
答案很简单,
大部分的情形正是因为狗比较可爱而很多人去养,
所以吃狗肉就不对了。
另外我自己还觉得,
主要是因为欧美人(书上只有写美国)很多养狗并把狗当家人,
甚至不只是当宠物,
甚至因为"宠物"一词代表牠是被主人拥有,所以想正名为"动物伴侣"
总之,你会吃你的家人吗?当然不!
很不幸现在就是欧美文化横行国际的时代,
偏偏唯一有种跟它对干的伊斯兰文化也不吃狗(注),
所以变成吃狗好像真的是一种罪恶。
另外书上还提到狗的确是比较能够理解人意的动物,
以及在美国每年有多少人被狗咬伤咬死(我忘记数目字了)
等等其他的事,但不是最重要的重点,就不说了。
另外很有趣的是,
当长得很可爱的保育类动物濒临绝种,
好多人会赞成动用好多资源去救,
反之为不可爱的保育类动物做的宣传就比较没人重视;
甚至不是保育类动物,只要可爱,
比如禁止滥杀海豹的海报也会受人欢迎等等,
总而言之,人大部分对动物比较好就真的只是为了可爱而已。
注:
照书上讲阿拉伯国家是因为觉得狗很恶心才不吃,
书上写说因为狗会在烂泥里打滚、会吃屎,所以阿拉伯国家不吃狗,
就像大部分的人不敢吃蜘蛛、蜥蜴、蟑螂一样。
结论:
我实在是觉得别人爱吃狗干欧美人屁事?
你可以只因狗比较可爱好养把狗当家人而不吃牠,
别人就不可以只把狗当畜牲然后养殖宰来吃?
我觉得只要不是把别人家狗抓来吃就好。
基此,
有必要推行宠物狗植入芯片法律,
一来防止饲主随便弃养,
二来能确定是不是有人养的狗不被吃,
三来要是家狗在路上乱跑肇事能找到人负责,
然后再搭配只有合格屠宰场并且SOP确认不是家狗才可以宰狗的法律,
违法宰到家狗的就比照重伤害罪(而不再仅是毁损罪或动保法)判刑,
违法宰到野狗就仍依动保法,
合法宰狗就送到餐厅给饕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