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北:内政部规定迁入地办户籍

楼主: chennathan (nathan)   2014-06-22 00:55:23
1.媒体来源:
nownews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新北市民众在境内迁移户籍,却要到迁入地户所办理,民众认为,户所电脑连线,却完全
不便民。户所说,依内政部规定办理。
新北市板桥区的一名上班族,今天上午检附相关证件,前往板桥户政事务所办理户籍迁移
,发现市府并未发挥网络代替马路功能。
民众反映,不但申请民众大排长龙,且部分电脑疑当机缓慢。更令民众不解的是,被要求
要前往迁入地的新北市土城区户所办理。
民众质疑,市府宣传户所已电脑连线,甚至,还代办护照送件、跨县市为金门民众收件,
却在自己的新北市境内不便民,未发挥“网络代替马路”功能。
另外,也有陈姓民众反映,市府的网站设计接口不友善,容易“迷路”,户政资讯不清楚
,是公务员内部文件,并非站在市民便利的角度思考。
板桥户政事务所解释,依照内政部民国85年的规定,必须直接向迁入地户政事务所,临柜
申请迁入登记。
市府民政局表示,各户所跨区服务,仅限申办出生及申请生育奖励金、死亡、结婚、离婚
及补领国民身分证,才就近于各户所办理。
户所办理跨区收件服务,是由受理地户所透过传真方式,将资料传送到申请人的户籍地户
所办理相关登记后,由受理地户所以“异地办理”方式为民众换领国民身分证。
民政局说,亲自到迁入地户所完成户籍迁徙登记后,可藉电脑系统上传各配合机关,一次
完成地政、税捐、监理资料同步更新;并申请迁入地按住家用税率课征房屋税、按自用住
宅用地优惠税率课征地价税。(中央社)
3.新闻连结:
http://www.nownews.com/n/2014/06/21/1288675
4.备注: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劣文"请注意")
作者: Cervelo1995 (........)   2014-06-22 00:56:00
怕你迁去台北市阿~~~ 神猪还要不要选阿!
作者: IEhacker (《ID暱称》)   2014-06-22 01:01:00
这篇在说新北市的内部迁户籍 1F真的有看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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