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邱毅对网友提告 by吕秋远律师脸书

楼主: doggy1985 (火锅人)   2014-06-20 20:30:46
这种鸟事又不会被鸡鸭
是有什么好怕
除非你杀人放火
否则贪污都不一定有醉了

这辈子告过两个 不对 三件
一件著作权法 对方傻傻不鸟我
跑去大陆工作
回到台湾 因没出庭被通缉 才关
另一件是偷我汽车零件
干 我连出庭机会都没有
就通知我
小偷因他案被关
基本上我怀疑他是干脆一个人认十几件
反正也不会多关多久
最近这件是喝醉被偷爱疯五
我昨天才去侦查庭作证
问几个问题
十五分钟结束
其实我最想知道
马的小偷到底是怎样偷了转手
到现在用寻找我的爱疯
还是没讯号
※ 引述《geniuscheung (111)》之铭言:
: 不用被告就怕,通常都不会有罪
: 但是,其实告你,通常也不是要让你有罪
: 就是要玩你而已
: 被告了,警察找你做一次笔录,检察官找你开一次侦查庭
: 再看要不要起诉你,如果起诉就要再上一次法院
: 阿到最后会不会有罪我不知道,但是中间你已经被玩到要崩溃了
: 首先,金钱成本,做笔录去警局的交通费,去侦查庭的交通费
: 请假所损失的全勤奖金当日薪水。
: 时间成本,要浪费时间去做这些事情
: 家庭压力,有些人家里知道被告,通常不管3721,就是会认为你就是有问题才会被告
: 因为台湾总是对弱势弱者的标准要求比较高
: 然后就会开始放大你的缺点,例如你就是整天在家当宅男才会被告
: 阿如果刚好失业就会你就是都不去找工作才会被告
: 等等跟被告无关的东西,这时候就会被拿出来批
: 某些人是没有这些成本压力的
: 还有跑这些官司都要很久,整天提心吊胆,睡也睡不好
: 以上这么多压力,普通人都会和解了事,通常告你的也都会接受,他也知道最后通常无罪
: 就看你要是承受成本压力,还是想早日用钱解脱
: 其实检察官很不喜欢别人小事情就告人
: 所以,你如果真的挺的住以上这些要素,那你不用担心
: 但我看过的绝大多数人,网络上被人告,从此不敢再留言的还是居多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种原罪)   2014-06-20 20:32:00
对普通人来说 光是去开侦查庭 就要崩溃了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4-06-20 20:34:00
杀肉了吧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14-06-20 20:40:00
杀肉或者卖去其它国家吧 不过IPHONE不是有个锁?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4-06-20 20:46:00
...任何手机要洗白很简单 问通讯行的都嘛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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