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之所以会吵这么久其实也只是两个问题点而已
一、收费员安置义务的程度到哪里?
收费员属于约聘人员,政府在约聘结束之后,没有法定的安置义务
尤其国道收费电子化是属于劳动力消失,并不是业务转移,
简单来说就是结构性失业
像这类的人力缩减一般来说是要自己卷卷铺盖开104找工作
现在远通依合约进行安置,但自救会认为“不够”。<<<<<很明显双方认知的落差
可是怎样叫做不够?
交通局委托远通进行安置,薪水是有补贴,
不是补一年的薪水差,是补足五年的薪水差!
就算适应不良离职,都还有第二次甚至第三次的媒合机会
好比别人把水果挑好、洗好、摆盘精美放到你眼前选,
跟自己到爬树摘果实果腹,这两种选项
客观来说,到底有什么理由判定前者给的太少?
顶多就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但你没办法说前者给得很差吧?
二、有没有更多的选择?
这种典型的结构性失业,已经是每次经济结构转型的常态
红极一时的电子业,现在成为夕阳产业,无薪假搞得人心惶惶
曾经促产条例租税减免的对象,也在产业结构改变之后慢慢转移。
对失业的人我们应该抱持同理心没错
但是面对失业的心态是什么更重要吧?
如果收费员的诉求是一份薪水稳定,可以工作到退休的工作
这种工作谁不想要做?最容易想到的就是公务员
可是谁不是考试进去的?想要就要自己争取啊
远通提供的工作是给收费员五年的时间缓冲经济上的冲击
勇敢一点的,刚好趁这个机会拿到资金就创业了
觉得给得职缺不适合或是地点太远,就自己找啊
还可以多拿五个月的补助金
选择这么多,不见得要抗争吧?
坐吃山空的抗争,根本就算不上是面对失业的积极行动
他们要政府安置最好是用约聘方式 远通的缺再怎样都不要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18:00
推这篇 只能说远通名声太臭了个人情感还是觉得远通早该被换掉就是
作者:
kit279 (潜水卡实在)
2014-06-20 00:19:00明明就只是约聘 太夸张 有本事就去考国考阿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20:00
当初约聘本来就知道约到期就该自己去找工作了还有半年的离职金已经很不错了吧= =远通补薪水补到35k补五年 v.s. 离职五个月
作者:
McMIMIc (even up)
2014-06-20 00:21:00突破盲点了,可惜远通形象不好,失业收费员想要的更多,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21:00
世界上应该找不到哪一种约聘聘期结束后有这么好的条件吧远通违约部分早该被换掉 但这跟那无关....
作者:
kit279 (潜水卡实在)
2014-06-20 00:22:00此例一开 以后所有约聘都来吵
作者:
McMIMIc (even up)
2014-06-20 00:23:00给的跟要的落差太大了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23:00
外面公司的正职还没这种"约聘"有保障耶
作者:
vow70 (许愿)
2014-06-20 00:23:00你住台北,叫你去做高雄的工作?你会去吗?先搞清楚远通怎么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24:00
不想被安置 就拿五个月离职金出去找工作啊.....约聘聘期到了离职能拿五个月.....这很难讲不够好吧??
作者:
vow70 (许愿)
2014-06-20 00:24:00刁难收费员好吗?如果远通不乱来,这件事早就结束了。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25:00
外面哪个公司约聘到期会给五个月的? 政府约聘也都没有
作者:
McMIMIc (even up)
2014-06-20 00:25:00先去搞清楚远通怎么媒合的?!
作者:
vow70 (许愿)
2014-06-20 00:25:00而且,明明是远通违约,怎么变成收费员的错啦。真会转移焦点
作者:
vow70 (许愿)
2014-06-20 00:26:00哪里不坏?光你住南部,故意叫你做北部工作就够刁了。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26:00
拿五个月哪里不好......约聘本来就是到期就要走啊高"公"局没有违法解雇 约就到期了啊....
去向劳工局申诉阿!!! 安置是高工局跟远通签的契约条件
如果远通违约,罚也是高工局向远通开罚....那罚金也是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28:00
契约条件就是二选一 安置补薪水到35k或是付高离职金
作者:
McMIMIc (even up)
2014-06-20 00:28:00住南部做北部工作,哪里可以查的到?单纯实事求事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29:00
但对约聘的来说 离职拿五个月真的是丰厚到有剩的条件约聘到期本来是没所谓资遣费的耶...
有人要帮收费员向政府要求安置,我能理解,但这事没有合法的请求权基础!!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30:00
不能因为收费员辛苦可怜 远通很烂 来用感情判断..
amozartea 收费员在2008年已纳入劳保了非约雇,而且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31:00
就事论事 这件事就是约聘到期.....
作者:
vow70 (许愿)
2014-06-20 00:31:00因为高公局是远通的监督单位,它护航远通,不砲它要砲谁?
已发给三个月的遣散费及相当于7个月薪资的月支配差额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32:00
就事论事 一个约聘到期拿五个月算不算异常丰厚??我能理解失去工作的不安 但不能因为这样就要求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2014-06-20 00:33:00难道收费员不能让他们都转公务员吗? 感觉就是弃他们不顾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33:00
政府保障你一辈子
总共10个月的钱,如果不接受安置还可以再领5个月薪水
作者: Zsanou 2014-06-20 00:33:00
请先搞清楚高公局与远通的合约
jarry 不行 正式公务员具有公法关系,必须以考试取得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34:00
其他政府机关也有一堆约聘 到期是不是可以比照办理安置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2014-06-20 00:34:00远通很明显就是找碴呀 收费员很没保障 政府该出来善后
作者:
vow70 (许愿)
2014-06-20 00:34:00收费员哪有说要变公务员?他们是要求高公局监督远通,叫远通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35:00
政府该善后的作法也是该把远通换一家....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2014-06-20 00:35:00怎么会不公平? 政府每年缺那么多 放点出来给他们不为过
作者:
vow70 (许愿)
2014-06-20 00:35:00照合约做事,而不是故意刁难收费员.
vow70前天新闻自救会成员才出来说希望政府以约聘的方式
作者: amozartea (自行车单) 2014-06-20 00:36:00
照合约做事的话 政府应该直接换掉远通啦 这样最快找中华电 台哥大来处理啦
作者:
vow70 (许愿)
2014-06-20 00:37:00杰瑞这个八卦、政黑双面反串的,不用和他认真啦。
约聘到期不直接等于定期契约到期.政府约聘情况好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