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sign0606 (飞)》之铭言:
: 先不要讨论独立会不会被打
: 先来讨论一下某些群体念兹在兹的"独立就能进入联合国"好了
: 联合国宪章先看一下
: 第4条
: 一、凡其他爱好和平之国家,接受本宪章所载之义务,经本组织认为确能并愿意履行
: 该项义务者,得为联合国会员国。
: 二、准许上述国家为联合国会员国,将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推荐以决议行之。
: ^^^^^^^^^^
: 第5条
: 联合国会员国,业经安全理事会对其采取防止或执行行动者,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建
: 议,得停止其会员权利及特权之行使。此项权利及特权之行使,得由安全理事会恢复之。
: 再看一下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名单
: 美国 俄罗斯 英国 中国 法国
: ^^^^
某些极力主张“住民自决”的人士,引用因为日本天皇在旧金山和约已经放弃台湾
主权,“台湾主权”自然落在台湾人民身上。符合联合国第一条第二项。
二、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
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狗屁不通的论述,让老纳用XX敲醒你。
美国卫生部长斩钉截铁的说没有任何【联合国机构】有权(利)片面决定台湾地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d5C-7zQ3Kc#t=16
(一)法源依据:
1952年4月28日47个国家共同签署生效的旧金山和平条约、其中SFPT.2(b) 日本放弃
台湾 (未提到放弃给谁);SFPT的4(b) 美国对台湾有支配权与处分权 与23(a)明定美
国是台湾的主要占领权国,已清清楚楚的授予美国对台湾所拥有的权利。
“住民自决”之前,问过美国老大了没?
既然“独立”已经证实不可行,光安理会那关就过不了。
其实还有一种方法,台湾依附在母国-日本底下,如同信用卡一样。
也是能享受联合国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