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之铭言: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15000288-260102
: 与“诽谤”的法条。一名法界人士也说,妨害名誉罪章侵害《宪法》第11条保障的言论自
: 由,《刑法》妨害名誉罪章应该除罪化,若当事人仍心有不满,可寻求民事求偿。
建议是不要
以台湾人这种贱嘴murmur文化 妨害名誉罪章除罪化 只会让这个岛越来越低贱
怎么?? 小s节目上都还没出脏字 就被酸酸干爆了
怎么现在要妨害名誉除罪化 你立场又变了???????
又一个只有立场,没有是非的"个案"
我不想要台湾变成一个“邪猈者嚣叫狼嚎”的世界
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