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说)》之铭言:
: 现在保全除了银行部门之外 大概都是一天上12小时的班
: 就算周休2日 一个月也要上264小时 比正常工时多快100小时
: 结果薪水大都不超过30K
: 劳基法不是规定上班超过8小时就该算加班费? 所以每天都要算4小时加班费
: 也很合理吧? 结果事实却不是这样
: 有没有八卦?
保全业 缺人不缺钱 虽然没有所谓的加班费
薪水制度其实就是时薪制 你放假时可能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叫你来上班
但薪水一定会给你 可是没有那种一天或一个月 超过XX小时
时薪会另外加成的情况
我待的保全公司算比较好了 他们一直在补人
人数一旦补足 大家都可以休到应有的假
有的保全公司管你去死 我宁愿给你钱也不补人 我管你连续做几天
这种抱着你是原攻你就是该死的心态 难怪人永远都补不足
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我之前在南科群创的案场 制度算很好
可能是群创本身要求的也说不定
每天12小时 一天1260 固定班别绝不轮班 一个月做23天排休
大部分人都不想休六日 甚至还有点抢六日 因为那两天真的完全没事
甚至可以用无聊来形容 一样1260 平日忙的要死 大家当然抢六日
而晚班也是一样很无聊 因为几乎不可能有人进出
但没什么人要做 因为要克服睡眠问题 晚班可以玩手机啦
(规定是不能玩 但白天是忙到没时间玩 假日跟晚上是根本没人来管你)
但我不认为玩手机可以克服睡眠问题就是了
这样算下来一个月23天28980元 在台南算很高了
小队长32000 大队长35000 一样都23天
一个月23天 表示大月(31天)休八天 小月(30天)休七天 二月就休五天
有加班(指少休假)照算1260 但不会另外加成 只要加一天班薪水就三万了
但我待的保全公司 不会因为大家都有休到六天假就好
不会认为每个人加班一天又没关系 又不是不会给你钱
坚持一定要补人补到大家都是做23天才行
但有些案场要轮班薪水又低又是12小时 那就蛮惨的 譬如公寓大厦管理员
很爽阿 但相对薪水很低 大概时薪八九十元 公司不会让年轻人去那里的
工时长 跟要轮班 这两个是保全业找不到人的最大因素
有的保全公司知道这样 但又因为要节省成本不愿意改变
又嫌年轻人不爱保全工作 我只能说继续嫌吧 劳力供需决定一切
你嫌人不来做 自己又不愿意改善
这跟一些人怨天怨地就是不愿改变自己 有什么差别呢
保全业就是用时间来换钱 只看时间不看付出劳力
所以会发生有些地方 有人很爽有人很累 时薪却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