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和“航空城的征地”是两个相似却不一定有关的概念,因为在最理想的状况
,我们可以设想存在某种方法,针对类型或者手段进行限制,以此将两者切割开来。
然而事实上,要将两者迳行切割,却又有着根本的困难,毕竟日常语言并非建立在不可撼
摇的逻辑基石之上,而是因应不断变动的世界,在模糊暧昧的斜坡上滑动。
因此很多时候,我们无可避免的会将两者混淆,在讨论“政府征地”好坏的时候,援引“
航空城的征地”的问题作为例证;讨论“航空城的征地”的利弊的时候,又回过头去拿“
政府征地”的必要作为回应。
在争论的过程里头,支持“政府征地”的人,往往会说征地行为本来就是‘群体利益’和
‘个体利益’的衡量,反对者会反对,只是因为他们恰好是受害的‘个体’,如果他们是
受惠的‘群体’他们根本不会说话。
我是相信这个说法的,人们的自私、人们的眼界的狭隘、人们的双重标准,我坚定的相信
这就是现实的面貌--也因此我知道,这个说法尽管符合现实,却又脱离现实。
只因为“政府征地”和“航空城的征地”毕竟是无法切割的概念。
除非我们能证明“航空城的征地”没有其他可争议的瑕疵,否则想要单纯讨论“政府征地
”就完全脱离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