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黄大爷道歉 “没和弯弯泡汤”

楼主: nqj (黑貓)   2014-06-12 00:54:11
※ 引述《hong1126 (小红哥)》之铭言:
: 管你有没有泡汤
: 婚外情就是婚外情,
: 破坏婚姻就是破坏婚姻。
: 承认就好了,其他的都是多讲得
: 看起来就是炒新闻
: 可以把新闻留给更需要版面的议题吗?
黄一定要否认的,不然有法律问题,可能被告。
估计他己考虑到这点了,所以绝不会承认是自己流出给记者的。
回这篇不是对弯弯八卦有兴趣,
是劝世一下顺便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弯公要告黄通奸是告不成的,
刑事罪对事证的要求很高,不易有。
但弯公要告黄侵犯其人格法益,
要求些民事赔偿则没什么问题。
可参考案例如下:
http://ppt.cc/O0EM
只要和有家室的有不正常男女交往关系,
原配就可以提告要求民事赔偿。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来乱的)   2014-06-12 00:55:00
我要被告死了
作者: SuperExpress (特急快递)   2014-06-12 00:56:00
快去告死它啊
作者: sakuraha (山积是人类的天性...)   2014-06-12 00:59:00
我没跟到,弯弯不是自己上的吗,是黄勾引的??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14-06-12 01:00:00
没担当的男人
作者: hk416 (☑☠☜✉☎♂♀♪)   2014-06-12 01:05:00
键盘律师?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4-06-12 06:57:00
弯弯可以告黄防碍秘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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