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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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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内政部经过多次的审议,今(11)日修正发布“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第5条之1及第6
条,自明(104)年起,只要国定假日的纪念日或节日于例假日,一律补假。最先受惠的
104年度将有六次3天以上的连假,其中儿童节及清明节连假达4天,共放假115天。
放假"小确幸"拍板定案! 明年6连假
由于明(104)年228和平纪念日,儿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日等六个节日
,都适逢周六或周日,造成年度放假总日数仅109日,让民众叹生活工作苦闷,有假还放
不到。
内政部提出修正案后,经行政院6月4日核定,于今(11)日正式发布,未来若放假日逢周
六,于前一个上班日补假,逢周日,则在次一个上班日补假,而农历除夕及春节放假日逢
例假日补假,仍维持现行往后补假的方式办理。
放假
内政部表示,未来除原农历除夕与春节逢例假日补假外,未来放假之纪念日及节日,遇到
例假日也一律补假,有利连假的形成,除了保障民众放假的权益之外,也有助增进家族情
谊及刺激观光经济消费。(整理:实习编辑王怡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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