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要说先进国家拉,看看大家最鄙视的中国
: 前不久才发生有人吃麦当劳被人活活打死
: 贵国法令
: 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
: 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之规定:
: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
: 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
: 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 以上这是中国的法律条文
: 套用于招远麦当劳杀人案很多的中国律师主张可以用来要求麦当劳赔偿
: 反观北捷......
: 看来台湾人命连中国都不如阿
小弟毕业论文不巧就是研究阿六的法律的民事相关侵权责任的,
"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连阿六的法律上面都是这样写
所以北捷应该要做到保证捷运内完全不会有人挥刀、拿枪、斗殴伤害或杀人
才算是合理限度范围内之安全保障义务囉?!
所以北捷应该要全面跟阿六地铁一样采飞航等级的安检才算合理限度范围内囉?!
另外,很多中国律师"主张"可以用来要求麦当劳赔偿 那表示连阿六法院
都还没认同这样算是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我是不太敢相信阿六法院会这样判
虽然麦当当是外国企业,阿六法院超喜欢凹外国企业der 对自己国内企业又是另一个样
刚刚就有人给我这篇文,我自己有研究这块觉得贴这个来打自己脸很无聊,我就没鸟他了
既然你都贴出来了 唉 什么不好比 去比阿六的法律 真的不是很好阿 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