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说要早点回家 嘿咻没付钱不算性侵
吴姓男子(25岁)与女网友开房间,酒后发生性关系,因妈妈说不能太晚回家,完事后
就先离开,剩女子独自在旅馆睡到天明,才发现吴姓没付房间钱,怒告性侵;检方处
分吴不起诉。
今日出版的《联合报》报导,吴男去年2月透过手机交友软件,认识1名从事服务业女
子(约20多岁),2人当月底相约见面赴汽车旅馆。吴男因母亲不喜欢他太晚回家,嘿
咻完女子睡着,他赶紧回家;她隔天被清洁阿姨叫醒,见吴没付800多元的房间钱,
不吭一声就离开,气得致电要吴立即回旅馆,但吴未理会,告他性侵。
检察官认定,女子虽然声称醉到失去意识,却对所有过程记得清清楚楚,事后反应也
与一般性侵被害人不同,故认定吴罪嫌不足。(陈亮谕/综合报导)
http://ppt.cc/xU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