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amiImai (今井麻美)》之铭言:
: 港民占领立法会 声明“自己命运不求人”
: 今天下午,香港特区政府立法会遭到近百名抗议民众闯入,要求财委会立即停止审议中的
: “新界东北发展区的前期拨款申请”,场外并聚集来自新界逾百村民声援。主导此次行动
: 的社运团体,稍早发表《反东北规划行动者冲击立法会大堂声明》,强调“自己的命运不
: 求人”。
这次香港发生的事情虽然被称为“占领立法会”,但和台北的事情有很大区别
在台北,我们看到学生进入了立法院的会议厅,在议员的座位上打闹
立法院的工作陷入停顿,一些委员会也要更改会议地点以避开学生的干扰
但在香港,这群人并没有进入会议厅,也没有干扰正在开会的议员
如果你上网看香港立法会的会议直播,财委会照常进行,并在21:45正常结束
期间,立法会大楼一度响起火警的钟声,而立法会秘书处随即宣布警钟误鸣
在这份声明的标题,清楚写明是冲击“立法会大堂”,而非会议厅
而“立法会大堂”是一个公众地方,平常也是允许公众进入参观的
“会议厅”才是受到香港法律保护,不允许公众进入的场所
香港法例382章 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
条: 20 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的人的罪行71 of 2000 01/07/1997
除议员或立法会人员外,凡任何人─ (由2000年第71号第3条修订)
(a) 违反第8(2)条所指的任何议事规则或决议,进入或企图进入会议厅或会议厅范围;或
(由2000年第71号第3条修订)
(b) 违反根据第8(3)条所发出的行政指令或根据该等指令所发出的指示,而该等指令或指
示是用以规限任何人进入会议厅或会议厅范围或规限这些人在其内的行为的,
即属犯罪,可处罚款$2000及监禁3个月。
(1985年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