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长庚读书 上过林萍章老师的课
一直说什么医疗除罪化 一直给我跟班上同学洗脑
结果 干 在我幼小的心灵内 认为医疗除罪化就是正确的
因为医疗充满不确定性 医师不是神 不能决定人的生命...
靠腰阿 结果我去报考某国立大学法律研究所
在报名的180个学生之中 我杀出重围 获得笔试前30名 取得面试资格
到了面试那天 我就侃侃而谈 讲医疗除罪化的理论
顺便讲我在征信社上班 是如何用合法掩盖非法的事情 所以我要学法律
结果不知道是哪里不对
五个面试官 没有一个人给我超过70分 二个人给我69 一个给我68
还有一个脸胖胖的阿桑 给我50分 干~~~~
面试成绩低于70分 就算笔试100分也不能录取
后来我问台北大学的郑逸哲老师 老师说 分数给低于七十分的都要写报告
所以那五个老师一定都很恨我 才宁愿写报告都不肯给我七十分以上
干干干 不知道是医疗除罪化本身在法界就是个错误
还是我在征信社担任重要干部是个错误 总之那个胖脸阿桑 我记住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