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叶向赵开口要钱 是胁迫或愿打愿挨

楼主: NaouZ (W3ME)   2014-06-02 23:19:15
1.媒体来源:
自立晚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叶向赵开口要钱 是胁迫或愿打愿挨
自立晚报 – 2014年6月2日 下午10:34
【记者黄启明台北报导】合宜住宅案还未进入司法程序,已出现狗咬狗现象。远雄董事长
赵藤雄2日在羁押庭上喊冤,他说是被叶世文索贿的,钱又要得急。不过检方认为,赵仍
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行贿罪罪嫌。
台北地检署侦办桃园合宜住宅案,5月30日对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及副总魏春雄声押,
台北地院召开羁押庭驳回,予以交保后,经抗告程序,台北地院1日重开羁押庭,2日凌晨
裁定两人羁押禁见。
北院在新闻稿指出,被告赵藤雄、魏春雄经法院讯问后,均坦承为求桃园八德地区合宜住
宅标案得以顺利进行,而由赵藤雄决策,并由魏春雄联系并透过共同被告蔡仁惠,将新台
币1600万元交付共同被告叶世文。行贿受贿罪行明确不待辩。
据指出,远雄在羁押庭上声声喊冤,赵说之所以会给钱,是因叶世文先索贿,而且要得很
急,对方一天之内开口要钱“我的这一份,现在就要先拿”,要求当天送达并指名全要现
钞;远雄因为生意要做、钱要赚,“官员敢要,怎敢不给”。
据透露,没有商人会无缘无故行贿,都是官员索贿,“只能说是闷棍”。
不过,一名资深检察官表示,被迫给钱说法是赵个人辩词,法院不一定采信:何况行贿一
定有其动机,例如,有人因为肚子饿而去偷东西,触犯窃盗罪,犯罪是事实,肚子饿只是
犯罪动机;在实务上的经验,即使受胁迫交钱,本案仍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行贿
罪罪嫌。
法界人士另一看法是,不完全是遭受胁迫才会付钱;有时是当事人愿意以付钱方式谋取利
益,甚至主动开价,属于愿打愿挨期约行为,这又怎么说呢?远雄难道不会这样做吗?这
点远雄需要举证。更何况,就算遭受胁迫,远雄可以报警处理。
3.新闻连结:
http://tinyurl.com/moe8uoo
4.备注:
其实一千六百万根本就太少了, 这中间一定有经过议价.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4-06-02 23:20:00
这记者连乡民都不如
作者: blackone979 (歐派は俺の嫁)   2014-06-02 23:20:00
一个巴掌拍不响
作者: kmwace (kmw)   2014-06-02 23:21:00
大概分2332拿,尾款等完工一年后才拿
作者: certifi (Rabeprazole)   2014-06-02 23:21:00
结果,这些只是借钱,查无不法,结案
作者: Mahoutsukai (魔法使い)   2014-06-02 23:24:00
3323不就是014被逼得不得不拿的? 而且也没有实质效用
作者: cutesuper (我没什么人情味)   2014-06-02 23:28:00
我也急需1600万 赵大雄拜托了
作者: FireX (火X)   2014-06-02 23:36:00
"我的这一份" 那表示还有其他的囉?
作者: www8787 (进击derLoser®)   2014-06-02 23:49:00
014不也报警处理了 还原告变被告耶 窝ㄎㄎ
作者: Levelmax99   2014-06-02 23:54:00
有人敢胁迫大雄吗XD
作者: byrt (妳好吗? 好久不见~)   2014-06-03 00:07:00
赵藤雄这招真贱 摆明说其他家一定也有被索贿给钱 要死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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