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世界通奸罪还没有去刑化的国家
只剩下菲律宾 韩国 美国某些州 台湾和所有回教国家了
当然不是说通奸完全没有责任
但是用民事规范似乎就足够了阿
台湾还有妇权团体会出来说通奸去刑化会侵害女子人权
但是普世观点是觉得不去刑化才是侵犯妇权吧
有没有这件事的八卦
作者:
HiSunny (HiSunny)
2014-06-02 21:35:00Wego:
作者:
ascii (城里的月光)
2014-06-02 21:36:00wego:
作者:
Mature (马球儿)
2014-06-02 21:36:00烂国家烂制度
作者:
zz7270 (11)
2014-06-02 21:36:00wego表示:
作者:
GRDII (肉壮)
2014-06-02 21:36:00呜呜~~~~~~~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06-02 21:37:00现在有点反过来 是女的外遇越来越多 男的用这条控制老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6-02 21:37:00你是冯光远吗?
作者: ddqr (ddqr) 2014-06-02 21:43:00
你看八卦版有多少非处女不娶 但一天到晚GG in in der的人?
作者:
Searle ( )
2014-06-02 21:44:00识字666我讲错了 以为是娼妓XD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4-06-02 21:45:00
吴委员,你也买了一个帐号了吗?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6-02 21:46:00只用民事会让弱势受害原配处于法律弱势,没有足够的武器
作者: KevinLow (废文漏) 2014-06-02 21:47:00
花钱赔偿了事真方便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6-02 21:47:00这也是为什么很好笑的女权团主张废除被女权团体反对的原因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4-06-02 21:48:00反对的大都是男生,妇女团体大都是赞成的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6-02 21:50:00有这条罪加宽恕条款,可以让非归责一方在民事有更多谈判筹码也可以阻止小三爱呛人的问题,再者,我国没有婚前协议所以事后的谈判变的很重要
作者:
BackTime (chants)
2014-06-02 21:57:00伪妇权团体吧..妇权团体也有一堆,你说的是哪个?我很确定比较主流的几个团体都是主张通奸除罪化的,这条的诞生
作者:
patear (patear)
2014-06-02 21:58:00通奸是女人居多?没男人要怎构成通奸XDDD
作者:
BackTime (chants)
2014-06-02 21:58:00背景跟实际应用都很父权想法 他们也认为这不该用刑法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4-06-02 22:03:00台湾被判通奸的是女多于男没错,而且女性稳居五成以上。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4-06-02 22:05:00
因为老婆会原谅老公外遇,但老公却不会原谅老婆通奸
女人即使不想原谅,周围的人也会自以为是的晓以大义要是有小孩的更惨
通奸或者外遇,民事比刑事容易成立,也比较有实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