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rocus (哪来的)
2014-06-02 00:25:25挥拳打趴护理师 壮汉判刑4月
【中央社╱台北1日电】
自称私人保镳的黄姓男子在3月间就医时不满要付看护费
,竟出手痛殴男护理师,打到对方脑震荡。台北地院依伤
害罪判刑4月。
法官认为,虽然这起医疗暴力是发生在医院大楼,但护理
师当时不是在执行医疗业务,而黄男也未妨害医疗业务执
行,因此不构成医疗法规定的“对执行医疗业务之医事人
员施强暴胁迫罪”。
该规定俗称“王贵芬条款”,明定对医事人员施暴,最重
可处3年徒刑;若导致医事人员死亡,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
法院判决指出,39岁的黄男在3月间到台北市立万芳医院
看病治疗,他不满院方要求他付看护费用,竟埋伏在一楼
大厅出手拦住准备上班的陈姓男护理师,挥拳猛殴护理师
的头、脸,打到护理师流鼻血、脑震荡、脸部擦伤,院方
委任律师提告。
黄男不但打人,后来还写字条向护理师呛声“如果你私下
跟我家人和解,我就不敢保护你的安全,请你对我提告,
若我7天内未接到笔录通知那 sorry”,但检察官认为这
是故意要挑衅对方提告,不构成恐吓,仅依伤害罪嫌起诉
黄男。
法官认为,他只因小事竟任意施暴,造成护理师身体受伤
及精神上痛苦,也未和护理师达成和解,但考量他认罪,
依伤害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新台币12万元,全案可上
诉。
3.新闻连结: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713653.shtml
作者:
sad0soul (SodaFohn)
2014-06-02 00:26:00万芳医院!?
作者:
Cum5566 (射惹ㄦ5566)
2014-06-02 00:26:00检察官你他妈瞎了狗眼?
作者:
EFPTT (名字不重要)
2014-06-02 00:28:00在医院任意打护理师判四个月???? 台湾法律真的没救了
作者:
korata (散漫神经系统)
2014-06-02 00:29:00看来这条款很好躲~
作者: abianclub (阿扁俱乐部) 2014-06-02 00:30:00
完全没差阿 那个条款跟原本的刑法一样是三年以下
作者:
EFPTT (名字不重要)
2014-06-02 00:31:00那意思就是说在医院只要不要妨害医疗执行我看医生护理师不爽就可以使用暴力的意思就对了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6-02 00:32:00只是挑衅不是恐吓~
作者: abianclub (阿扁俱乐部) 2014-06-02 00:32:00
不是 有没有妨害医疗刑责都一样
楼上那是钟楚雄,还是钱文迪XD法官同常没同理心,反正被打的又不是他。不过工作罢了
作者: duck78803139 2014-06-02 00:44:00
在医院不是在执行医疗业务?e04!难道是在睡觉喔
作者: divel07 2014-06-02 01:11:00
打法官怎判想知道+1
作者:
drtgvc (反授惠)
2014-06-02 02:08:00那条 王贵芬条款 把人打死最重只能判无期那打死全医院的人 也只能判无期吗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