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北幼教师啦!注意,不是拎诌骂。然后别再问认识一堆女生爽不爽的八挂了!
你可以换问看看,幼教界怎么这么多正妹的八卦?http://imgur.com/uKApJoN
从去年底开始,部份朝野立委有志一同地主张修改《幼儿教育及照顾法》,
实在是让人觉得眉头一皱,揪竟什么公理正义能使蓝绿大团结呢?
我们现在已习惯自己的__自己__
所以就点开立法院的院会资料来看,
5/29审议《幼照法》的条文修正内容(准备二读了还好最后挡下送朝野协商),
立法院第8届第5会期教育及文化、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第1次联席会议
http://tinyurl.com/ltc8hrw
这次的《幼照法》实在是太多朝野立委共同提案(其中也有好的值得肯定),
因此就看主要提案人陈学圣委员等36人这份关系文书,http://tinyurl.com/lgxx7qc
主要诉求修改关于人员任用的第十五条与第十八条,
要把大班仅一位的幼教师从学前教育中剔除,并引进“专业”的才艺课程,
很多人都认为,为什么学前教育不能教注音?不能教外语?不能学才艺?
答案不是不给你教、不让你学,是要如何教?怎么学?
可以看看 本板文章代码 #1JYOXwYm 现在的幼儿园是怎么进行教学的?
作者 lovethesky (圆圆)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问卦] 有没有幼教师证照在乡下只是一张纸的卦?
网页版连结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1522298.A.8B0.html
........ 文字太多你看累了吗?..... 那可以换看一下影片。........
幼儿园教学正常化及友善教保服务计画宣导短片_统整教学领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Ls36HPXyyI
大部份的人对于什么是统整教学或许不太了解,
简单来说,就好比餐厅厨师将各种食材组合料理成一道道美味佳肴,
教师的角色就像是作一碗有感情的黯然消魂饭,而不是失败的杂碎面,
而且教师不仅让孩子品尝,更重要的是教你怎么做,
有了能力后,孩子发挥灵感创意,作出好吃又好玩的濑尿牛丸是轻而易举!
相信你看完后就会惊呼孩子的学习怎么能这么精彩!
而让接受完整职前师资课程培训,实习并通过教检的幼教师,
在《幼照法》中退让到规定在大班至少需要一位幼教师后,反是工作权受损,
为何私幼业者还要推教保员出来泣诉他们为何不能带大班?
这就该请问他们的老板了,为何把该花的人事成本cost down,
视为影响营利的阻碍,不愿聘请幼教师来提升教育品质。
有唸过私幼或是家里正有小孩的,就知道每学期的学费与月费,加总起来有多可观,
但付给教师或教保员的薪水与工时及工作内容相比,却比血汗还血汗、血尿还血尿。
(幼儿园教师与教保员常常没有时间喝水和上厕所,还真是名符其实地血汗血尿...)
说这么多八卦在哪里?
这次的《幼照法修正案》焦点都放在第十五条、十八条,人员资格任用上,
但第七条其实也值得关注,更需要现在与未来有小孩的人来关心,
因为立委打算修改第七条(关系文书 http://tinyurl.com/pqqe6uj ),
将家长是否能领取幼儿学费补助,与幼儿园通过评鉴与否来脱勾,
在5/29立法院会的审查过程中,有立委发言质疑为何幼儿园评鉴不通过,
就罚则幼儿园就好啦,何必因此来变相惩罚到家长,
且大学都将补助与评鉴脱勾了,幼儿园的法令却要绑在一起,
(这部分我未确认大学补助的对象是学校还是学生?)
是否评鉴方式有问题?说教育部此举根本是逻辑不通!
教育部蒋部长答询,委婉地回应就是要把幼儿园补助与评鉴绑在一起,
也提出资料说,去年全国七千多家幼儿园中,仅有二十五家未通过评鉴,
表示如为此开先例,未来将难以管理(幼儿园的品质)。
为何教育部要透过发放学费补助的方式来钳制?
就是长久以来一些私幼为了盈利最大化,无所不用其极来规避与违反法令,
教育部只好透过此方式来掌控这些私幼的运作,
而且《幼照法》的这些相关配套规范,标准都大大地降低到私幼也能遵循的水平,
就拿评鉴来说,首先你最基本要立案,至长五年一次的评鉴过后,
如有未通过部份,可以进行申覆,给予的改善期间也长达半年,并非一次判死不给上诉。
立委在质询时还提到,评鉴都让幼儿园感到很痛苦,而且还要多花五十万来通过评鉴。
所以评鉴的内容到底有多可怕?就来实际看看。
教育部公告《一百零二学年至一百零六学年幼儿园基础评鉴指标》
http://tinyurl.com/p9jbrf8
主要类别分为六大项:
设立与营运、
总务与财务管理、
教保活动课程、
人事管理、
餐饮与卫生管理、
安全管理。
其目的主要是在保障与维护幼儿在幼儿园生活的健康与安全,
先谈幼儿的人身安全,否则其他教保问题都可以不用后话。
而且评鉴的细项与内容及要求提供的资料,
都是平时就应遵守实施,而非如高装检般应付上级长官的检查。
因为幼儿每天有长达三分之一甚至超过的时间处在幼儿园里,
站在幼儿的“权”而非“钱”来思量,
他们是未满七岁的无行为能力人,我们应用一切的力气来呵护他们,
否则一旦受到伤害或损及生命,是用再多的钱也唤不回的。
(有没有孩子的性命不比少赚五十万还重要的八卦啊?)
如果今天因为有部分的私幼业者觉得这些基本的门槛都无法遵循了,
就要求将法令规范废除,哪天因此发生令人遗憾的伤害,
是业者、立委与政府能承受之重吗?
所以《幼照法》第七条,如果修改成将补助与评鉴脱勾,
影响到的不是家长领不领得到补助,而是替家长把关幼儿健康与安全的防线溃守。
最后想问一下,有没有私幼业者团体是否施压?联合?部分朝野立委,
要一口气修改经研议近二十年,才实施不到三年的《幼照法》,
将过去一切私幼种种经营乱象,统统入法而合法化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