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引用兵役法36条,
第 36 条
役龄男子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补行征集;未经征兵处理者,应补行征兵处
理,合格后征集之:
一、缓征原因已消灭者。
二、因病或其他事故,经陈报核准延期检查者。
三、因户籍移转或错误脱漏或不实之陈报,业经清查更正或已予依法处理
者。
四、因违犯法令被拘留期满者。
五、归化我国国籍者。
六、役龄前移居国外返国定居者;其取得外国国籍者,亦同。
七、役龄前在国外就学毕业返国者;其取得外国国籍者,亦同。
请问一下,像蔡沛然这样,未当兵,已经回国,却没有定居者。
可以不用当兵吗?如果要当兵,要向谁举报?
国防部哪一个单位?还是内政部哪一个单位?还是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