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 2014年05月31日 http://is.gd/b8QsGk
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与开发部副总魏春雄因涉桃园县合宜住宅弊案,
遭台北地检署依涉犯贪污罪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法官王铁雄审理后,
裁定2人各以500百万元、100万元交保候传。
但检方认为, 2人有串证、灭证之虞,有羁押禁见必要,因此当庭向法
官提起即时抗告。依规定北院须立即将检方抗告送往高院,由高院裁
定准驳,如果高院驳回检方抗告,则赵藤雄等人交确定,若高院撤销
原裁定,北院就必须重新开庭裁定是否羁押赵等人。
(法庭中心/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