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被害人保护法
: 第1条
: 为保护因犯罪行为被害而死亡者之遗属、受重伤者及性侵害犯罪行为被害
: 人,以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特制定本法。
: 第9条
: 补偿之项目及其金额如下:
: 一、因被害人受伤所支出之医疗费,最高金额不得逾新台币四十万元。
: 二、因被害人死亡所支出之殡葬费,最高金额不得逾新台币三十万元。但
: 申请殡葬费于二十万元以内者,得不检具凭证,即迳行核准,并优先
: 于其他申请项目核发予遗属。
: 三、因被害人死亡致无法履行之法定扶养义务,最高金额不得逾新台币一
: 百万元。
: 四、受重伤或性侵害犯罪行为之被害人所丧失或减少之劳动能力或增加之
: 生活上需要,最高金额不得逾新台币一百万元。
: 五、精神抚慰金,最高金额不得逾新台币四十万元。
个人觉得很奇怪
算一算 这样赔多少?
为什么既然国家要介入,不要完整一点呢?
个人认为应该把所有致人于死的赔偿制定制度化
为什么同样被撞死,被有钱人撞领的多,被穷人撞就没什么钱可领?
为什么同样死于交通事故,死于飞机千万起跳,死于渡轮或公共汽车
就不一样的钱?坐飞机的还多是有钱人还有意外险。
我建议国家设立死亡赔偿基金
大家一律平等,被车撞死,被人杀死,就按年龄补偿一定金额
而有过失责任者,则依其过失责任比重由法院判决赔偿
个人资产多少%的金额,最低200万起跳,
资产不足者200万者必须分期付款。这些钱就存入死亡赔偿基金
支付不幸者补偿金。这样就不必用国家税金补贴了。
而且赔偿使用个人资产的百分比,这样才不会让有钱人酒驾杀人
无关痛痒。才能让过失者感到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