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faikid (阿布拉)》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848877665126689
: 继超越宪法的分局长,超越环保法规的工头,现在辅大也出现了超越法治的教官?
: 有没有宪兵队队长很懂毁损公物的八卦?
: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我觉得,很多时候不要以"谁激动就输了"的方式来评断对错......
教官或许激动了一点,因为他觉得哪里怪怪的,但又说不出个所以,因此急了些
===============以下就事论事===============
这不构成毁损公物,毕竟真的没有"毁损",毁损需破坏到无法使用。
海报等文宣贴了可以撕下来。
应该说要从民法的所有权去讨论。
学校的建筑物属于学校所有,要看他贴的地方跟贴的文宣是否为校方所允许。
教官只是在替学校行使结果除去请求权,你不让他撕反而比较像在妨碍他执行职务。
但我也只是个键盘律师,欢迎大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