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vea (lovea)
2014-05-28 18:14:58女师夜店买醉遭搭讪捡尸 怀孕产子前夫告通奸
http://www.nownews.com/n/2014/05/28/1253900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一名女老师因为和前夫感情不睦,2人因此分居后离婚;不料4个月后,女方竟然产下1子,
户口登记在丈夫名下。前阵子男方申请户籍誊本时,意外发现自己的户口多了1个儿子,怀
疑是妻子通奸愤而提告。
检方调查发现,该名女老师因和前夫育有2名子女,但因感情不睦,遭到对方家暴后诉讼离
婚,并争取2子女的监护权。当时2人因为官司闹得不可开交,女师心情郁闷,独自到了新竹
一间夜店喝酒,想借此放松心情,不料她当时遇到一名自称是台商的男子搭讪,喝了对方点
的鸡尾酒后便醉到不醒人事。
隔日清晨女子醒来,发现自己衣衫不整,躺在自己的汽车后座,怀疑自己遭到“捡尸”性侵
,之后发现月经没来怀孕了,因而产下1子。但因为不知道生父是谁,产下后便将孩子户口
登记在前夫名下。根据《自由时报》报导,2人在2012年6月登记离婚,女师在2012年10月将
孩子办户籍登记,去年5月前夫申请户籍誊本时,才意外发现自己突然多了个儿子。
看到这样的情况,男方认为是女方有小王,愤而怒控妻子通奸;但女师出庭时说明自己遭捡
尸性侵的遭遇,男方也无法举证女方的通奸证据,检方因此采信女方的说法,处以不起诉。
作者:
timlin (RoseBud)
2014-05-28 18:15:00为人师婊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05-28 18:15:00绿光战警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4-05-28 18:16:00好夸张
作者:
colapola (天邊一隻熊)
2014-05-28 18:16:00根本就是告错了 这告通奸当然不会成立
作者:
CP543 (盛气平 过自寡)
2014-05-28 18:16:00阿都离婚了计较这么多干嘛?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5-28 18:16:00当检察官是白痴嘛 被性侵了等小孩生出来才说
作者: Rawar 2014-05-28 18:16:00
1F XDD
作者: so03c (ST18i) 2014-05-28 18:16:00
台商耶 可以分家产喏
作者:
deep5566 (莺歌包皮™)
2014-05-28 18:16:00一次就中还蛮浪漫的
作者:
ishiki (人生胜利组?)
2014-05-28 18:16:00当然要计较阿 户口多了个小孩耶
作者:
theyolf (qq)
2014-05-28 18:17:001F 真的是为人师婊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4-05-28 18:18:00字体颜色错误
作者:
psku (@(o‵ェ′o)@)
2014-05-28 18:21:00这说法很难相信 感觉上通奸找理由
作者: Alik (@) 2014-05-28 18:21:00
刷个簿子 多个儿子
作者:
lykewake (lykewake)
2014-05-28 18:22:001.遭捡尸为何不报警? 2.被捡尸怀孕不拿掉? 3.为何报前夫
作者:
kutkin ( )
2014-05-28 18:23:00他应该提出否认亲子吧
作者:
lykewake (lykewake)
2014-05-28 18:23:00户口?
才离婚四个月,受胎当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告通奸没错啊,台湾人民连法律都不懂了?
为何不登记父不详从母姓 这女老师根本就是栽赃 恶心
该前夫民事上还要提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之诉才行这些法律观念还要我这个河南人教你们吗?
作者: keyout (.......................) 2014-05-28 18:30:00
赚到一个儿子 但该告的还是要告一告
夜店被性侵可以调监视器吧 哪可能找不到凶嫌想把加害人的小孩生下来 是有点毫洨过头了吧
作者:
casano (卡萨诺无瓦)
2014-05-28 18:33:00GD战力颇弱没人要理他XD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4-05-28 18:35:00为什么不去验dna
作者: HNO3 (硝酸) 2014-05-28 18:46:00
捡尸还内射 真大胆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4-05-28 18:52:00
纯嘘孬新闻都抄自由就好惹阿
作者:
vul3vmp4 (爽~!!!)
2014-05-28 18:55:00为人湿婊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14-05-28 18:55:00你真的相信干一次就怀孕喔
作者:
whosway (还是...................)
2014-05-28 19:04:00当然是通奸被抓包,诬赖对方捡师,女人最爱用这种贱招
可能是对方不认这小孩,自己又不知怎办。只好报给前夫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5-28 20:48:00想报谁就报谁,伪造文书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