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 带网友回家差点被强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4998
〔记者何宗翰/新竹报导〕新竹25岁陈姓男子在网络上认识一名22岁女子,某天晚上下班
后相约见面,女子将陈男带回租屋处,聊天至凌晨4点,陈男以路途遥远为由,希望留下
休息,女子不疑有他,结果竟差点被强暴,法院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处有期徒刑1年8月,
缓刑4年。
检警调查,去年11月3日清晨6点多,陈男趁女子还在睡梦中,用身体和手压制女子口鼻,
阻止他她呼救、逃离,并动手脱掉女子的外裤和内裤,撕开预先准备好的保险套,准备硬
上,后来因女子不断挣扎且大声呼救,陈男才放弃,拾起自身衣裤后离去。
陈男被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诉,他坦承犯行,并和女子以18万元和解,女子在庭
上表示,希望他不要再去伤害下一个人,同意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他按期付和解金
,不可以再骚扰她。
法院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处陈男有期徒刑1年8月,缓刑4年,期间必须服60小时义务劳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