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ro (自由の心)》之铭言:
http://zh.wikipedia.org/zh-tw/中华民国全国性公民投票
全国性公民投票第三案,简称为“讨党产”,由前民主进步党主席游锡堃领衔提出,于
2008年1月12日与第7届立法委员选举同日同时举行。此案遭到否决。
你是否同意依下列原则制定“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将中国国民党党产还给全民:
中国国民党及其附随组织的财产,除党费、政治献金及竞选补助金外,均推定为不当取
得的财产,应还给人民。已处分者,应偿还价额。
同意票 不同意票 有效票数 无效票 投票人数 投票权人数 投票人数
对投票权人数
3,891,170 363,494 4,254,664 296,217 4,550,881 17,277,720 26.34%
(91.46%) (8.54%)
投票结果 否决
→ KCKCLIN:不去投就是反对哦^.< 超棒的公投法 05/26 23:29
简单讲,为什么公投法是这种计票方式? 为什么一般选举不是这种方式?
为什么立委选举不是候选人得不到该区投票权人数的一半 (假设单一选区一席)
即使相对多数依旧算败选?
重选麻烦就直接算缺额,或是看总票数比例由政党不分区替补之类...
如果是这样,你看该区民意代表敢不敢对选民一丝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