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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
抓奸成功妇想赖帐 诬告征信社
【联合报╱记者吕开瑞/桃园报导】
2014.05.26 03:08 am
廖姓妇人疑夫偷腥,夫呛“抓到家产都给你”,她请征信社抓奸成功,丈夫守承诺,付出
1200万元分手费,她想赖三成征信费而告人,法官依诬告罪判刑2个月、缓刑2年。
桃园地院调查,廖姓妇人(43岁)结婚十多年,丈夫经商累积不少财富,去年怀疑丈夫出
轨,丈夫保证没外遇,要她“不要疑神疑鬼、听别人乱说”,为了安抚妻子,还承诺“如
果有小三,财产就归你”。
去年6月廖女发现丈夫手机有暧昧短信,委托征信社抓奸,签下“同意支付丈夫赔偿金三
成当酬劳”的合约。
征信社花了2个多月跟监,发现廖女丈夫带着妙龄女上宾馆,通知廖女报警抓奸,逮个正
著。
在警局协谈时,廖女的丈夫爽快履约,当场答应赔妻1200万元、外带房子一户,双方和解
收场。
廖姓妇人没想到丈夫付这么高的分手费,依约定得付征信社360万元,她嫌贵,后来杀价
到240万元,还是嫌高,反指征信社员工自称警察骗她,让她上当,控告征信员诈欺、恐
吓,想要赖。
检方调查时,征信社员工喊冤说,原先说好三成,廖女嫌太高,他们自动降价,廖女还高
兴请喝咖啡,没想到被反咬一口。员警也作证征信社员工没冒充警察谈和解,廖女因此吃
上诬告官司。
法院审理时,廖女原先否认诬告,法官告知“指定人犯的诬告罪不能易科罚金,如果没缓
刑,就要坐牢”,她吓到当庭认罪,法官考量她遭丈夫背叛和情伤,分手费有如养老本、
嫌贵而告人,准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