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站方也怕被告?

楼主: civilian5566 (优质乡民都爱五六)   2014-05-26 18:45:24
※ 引述《WalterbyJeff (pain in the ass)》之铭言:
: 早上收到水桶信件
: http://i.imgur.com/sIZ0t2N.jpg
: 是系统寄件,想要回信还不行XD
: 最后一句满有趣的“请勿滥行提告”
: 之前不是有人问起为何台湾那么多人爱告?
: 而国外(ex:reddit)很少听闻此类事件,是因为国外律师费高昂
: 所以解决这类滥讼问题,就提高律师费就结了?
: 不过要提高诉讼费用又变成“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XD
道德劝说而已啦
你想告还是可以告
告不成也可以让对方惹一身腥
还顺便拿到对方个资
简直是无本好生意, 不告吗?
ps. 本鲁非讼棍, 绝不无端乱提告, 特此声明
作者: sky14367 (安安你是安安吗)   2014-05-26 18:46:00
5楼讼棍
作者: sixersai (键盘华生)   2014-05-26 18:47:00
大部份告人都可以拿和解金啦 还满爽的
作者: shukevin (被毁容的武大郎)   2014-05-26 18:48:00
没事就告啦,打发时间
作者: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4-05-26 18:48:00
原告个资也会有 但被告的比较详细只是做笔录真的很麻烦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4-05-26 18:50:00
讼棍告人前 好像会先人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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