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lterbyJeff (pain in the ass)》之铭言:
: 早上收到水桶信件
: http://i.imgur.com/sIZ0t2N.jpg
: 是系统寄件,想要回信还不行XD
: 最后一句满有趣的“请勿滥行提告”
: 之前不是有人问起为何台湾那么多人爱告?
: 而国外(ex:reddit)很少听闻此类事件,是因为国外律师费高昂
: 所以解决这类滥讼问题,就提高律师费就结了?
: 不过要提高诉讼费用又变成“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XD
道德劝说而已啦
你想告还是可以告
告不成也可以让对方惹一身腥
还顺便拿到对方个资
简直是无本好生意, 不告吗?
ps. 本鲁非讼棍, 绝不无端乱提告,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