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不是废死联盟 有些话想说

楼主: TanIsVaca (好好唸书吧!)   2014-05-26 10:01:13
※ 引述《RfTV (Rf TV)》之铭言:
: 你说我分类死刑犯为三类是正确的
: 1.冤死
: 2.罪不致死
: 3.罪该万死
: 然后说为了1,2,而又不该有真正的无期徒刑
: 只好1,2,3都救
: 所以4最可怜
: 4是什么?
: 4. 无辜的民众
: 想过没有呀,想过4的族群在台湾不是1人,不是2人
: 是他妈将近2000万人呀!
: 你们哪是在救沙滩上的海星?救一个是一个
: 你们根本就是在以救海星之名,行杀生态之实,
: 被你们丢回海里的棘冠海星,会杀死多少珊瑚礁你们知道吗?
拜读了法师大的文章,觉得您战力很强。可以请您破解一下下面三个我最近整理到的废死
立论基础吗?这三个东西互相搭配蛮难反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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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权是“不可放弃也不可剥夺的”。
所以犯人也有人权。
2.国家存在的目的不是“统治和处罚人民”,国家的目的是“保护与服务人民”。
所以不能处罚犯人。只能试着感化他。
3.不得以需要侵犯部份人的人权来保护大多数人的人权时,必须服从“最小侵害原则”。
为了保护好人,只能以对犯人伤害最小的方式,把犯人隔离在社会之外。
基于以上三点,顶多只能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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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怎么直接驳倒这三点,但是我可以推论出这三点如果100%实施的问题:
如果依上述三点来建立司法系统。那么政府的司法系统就不会让人害怕了,这样整个制度
看起来就会很讲人权,很美好。
在这个制度下,只剩下“敢犯罪者”有办法对他人实施“处罚”。所以只剩下体制外的暴
力组织有办法让人民害怕(ex:黑帮)。
对体制外的暴力份子而言,因为如果被抓了且因罪证确凿而被定罪,也只会被政府“温柔
对待”不可能会被处罚。所以司法对暴力份子而言也是没什么好怕的。
所以,依这三点来设计司法的社会,会让“体制外的暴力”变成唯一的处罚力量。体制内
的东西没有办法与之抗衡。
作者: VXcc (vX)   2014-05-26 10:03:00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可以破解 但是我只知道你用同样的内容发了好多篇文章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14-05-26 10:08:00
那政府可以选择不要这个国民,剥夺国籍,滚吧
作者: soulism (soulism)   2014-05-26 10:09:00
kmt一向是大有为政府,英明伟大领导人.所以kmt快点倒店吧.
作者: linchw (james)   2014-05-26 10:17:00
你们帮犯人讲人权 谁帮死者讲? 自以为自己高尚的一群人
作者: coolron (RR)   2014-05-26 10:24:00
怎么这么爱问
作者: samz (PTT老人...)   2014-05-26 10:36:00
这篇的内容根本就是在讲学校啊...根废死哪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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