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吕巡:伤我国民者 追到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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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屏、陈志贤、舒子榕╱综合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4年5月25日 上午5:59
中国时报【刘屏、陈志贤、舒子榕╱综合报导】
英商林克颖撞死一名台湾送报生,却在判刑定谳后潜逃出境,我国跨海讨公道。民事部分
,英国判决我国胜诉。原驻英代表、为此案投入很大心力的现任台北驻美代表沈吕巡表示
,这意味林克颖的下半生已经变色,“害我国民者,逃到天涯海角,我们也要诉究到底。
”
英国皇家高等法院在当地时间23日下午,审理林克颖的一审民事诉讼,法官判决承认中华
民国法院的民事判决,林克颖须赔偿新台币908万元给死者黄俊德的家人,且即刻生效。外
交部昨天表示,正义获得伸张。
判决消息传至华府,沈吕巡说,英国签署了《卢加诺公约》(Lugano Convention),因此
这项判决结果不但在英国有效,也自动适用于公约的27个成员国,意义重大。
不过,沈吕巡也表示,他对这个判决,目前是“有限度的欣慰”,毕竟“人还没有引渡回
台北,钱什么时候能拿到,也不知道。”只是,从更广的角度讲,法律原则已经确定,过
去欧洲某些国家不承认台湾的诉讼资格,现在不会有问题了;日后中华民国与英国或欧盟
其他成员国之间的法律事项,可以援引此一判例。
沈吕巡指出,他对这个判别并不意外,原因之一是他与驻英代表处同仁从卷宗中查到重要
资料,系英国司法当局有件民事判别,希望台湾配合执行;相对地,未来台湾的民事判决
,英国法院也可以考虑执行。他说,这个文件大有助益。另一方面,林克颖逃亡期间,透
过电邮与驻英代表处提到愿意赔偿家属60万元等,这些都成为林克颖承认犯行的证据。
至于刑事部分,即台湾要求引渡林克颖回台一事,爱丁堡地方法院订6月11日宣判。沈吕巡
表示对刑事判决有信心,因从法官的表情和提问可见端倪。
法务部说,林克颖仓皇逃亡,在台湾名下已无资产,犯保协会目前委托英国律师清查林克
颖在英国、欧洲等地财产,并将发动强制执行、查扣。
外交部表示,尽管林克颖还可上诉,但起码在层层推进的过程中,我方获得了初步成果;
外交部驻英代表处长期协助此案,这项民事诉讼判决也强化了台英司法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