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一句话表达废死?

楼主: qize1428 (倫)   2014-05-25 17:49:22
※ 引述《chengtingXD (chengting)》之铭言:
: “当正义的制度(死刑)存在,可能造成更大的不正义(冤狱)时,就必须忍痛舍弃掉原本正义的制度”
: 总之,废死不代表原谅犯罪,只是因为死刑存在,可能造成冤狱等更大不正义存在,所以必须废除,如果有一天,完全不可能误判,那死刑当然必须存在
当正义的制度(监狱)存在,可能造成更大的不正义(冤狱)时,就必须忍痛舍弃掉
原本正义的制度”
毕竟人被关流逝的青春
精神的伤害
是金钱无法弥补的
支持法院未定谳前安装追踪铐安置在家!
同时嫌犯姓名绝对不能公布!
定谳后才能关!
干突然想到就算定谳好像也有可能冤狱
还是废除监狱好了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5-25 17:50:00
一堆带电子脚镣的人都去犯罪了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7:50:00
反正废死觉得钱丢给他 就是补偿囉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7:51:00
关再久冤狱,至少比一枪打掉好...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7:51:00
那楼上对堕胎的看法?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7:53:00
胎儿在刑法里不是“生命”,是身体法益,须出生才算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7:53:00
那干脆不要关好啦 比你冤狱多久都好不是吗有坐牢的刑罚就有可能有冤狱 所以都不要关 如何?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7:53:00
不一定喔 要看你采哪一说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7:54:00
全部都罚钱了事 反正是冤枉的再还你就好啦这不就绝对没有冤狱了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7:55:00
惨了 如果罚钱的话 富人可以为所欲为了!y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7:56:00
是因为打死没有任何回复可能,跟自由刑不同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4-05-25 17:56:00
很多关到脑袋有病 出来完全不能适应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7:56:00
你以为失去的时间会还回来就对了?
作者: chachameow (chacha)   2014-05-25 17:56:00
你耍什么____ 不关起来要让他继续犯案喔?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7:57:00
冤狱40年一样没有任何回复可能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4-05-25 17:57:00
古代不就是判死都能罚钱换生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7:58:00
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法益是有位阶的,不同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7:59:00
喔 so what? 是不是有入监就会有冤狱?是不是都不用关就不会有冤狱?这么死刑换成关40年你立场就不一样了?把一个人从20岁关到60岁 你跟我说跟杀了他有啥区别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01:00
那现在杀了你,跟60年后放你出来,选一个?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01:00
别无限上纲成这样..有机会回复冤狱的人公道就会有很大的差别..
作者: chachameow (chacha)   2014-05-25 18:01:00
你根本在来乱的 你有完没完 想胡说八道去黑特版啦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01:00
当然选现在杀了我 60年后放出来我还能干嘛?我是罪犯我当然两个都不要 怎么不两个都废掉?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03:00
那你问江国庆父母,你看她要儿子被枪毙还是20年后还他自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03:00
你没犯罪,现在杀了你跟以后有机会放你出来,你选死?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03:00
你再讨论的案件跟废不废死是两件事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04:00
同jerr大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04:00
在罪证不足的状态下判罪 本身就是要改善的问题这跟该不该有死刑刑罚完全不同江国庆案问题就是罪证明明不够 却硬要先杀问题出在军法那边 跟有没有死刑根本无关你以为关20年出来他会得到多少平反? 失去的时间不再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06:00
我同意你囉~其实我也不反死刑,只是觉得两派的人需要更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07:00
至少必现在马上死好,这样还不懂?20年后你40还能娶妻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07:00
好的沟通。个人认为对于死刑的执行需要有100%不可能误判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07:00
只是告诉你 用可能冤狱 来反对死刑 根本搞错重点同样的逻辑可以套在 可能冤狱 所以不能关人你看也知道这根本胡说八道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08:00
的状态下才能执行。但现实面就是有许多需要克服的困难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08:00
那就回到现在 你认为郑捷该不该判死?这么万全的证据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09:00
所以反废死的人也应该去支持司法改革确定冤狱不会产生吧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09:00
完全没有任何误判可能 结果你废死 必须放他出来再杀?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09:00
就跟你说死刑重点就是在不能套自由刑案子,还不懂吗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09:00
时间也不可逆啦 对一个白关40年的人来说 跟死了有差吗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10:00
相信我...大部分的人都觉得有差,只是要做好的配套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0:00
因为 你只要确定判死刑的绝对不是冤狱就好觉得有差就是逻辑没想通而已 我就在这纠正逻辑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10:00
郑捷该死阿,但哪天能100%无误判,死刑一定要存在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0:00
所以我觉得死刑不是不可判 而是要更谨慎 不过恐怕沦为道德上的危机不过提出100%无误判的人,还真的不懂社会科学的意义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1:00
只要存在这种能100%不会误判的案子 死刑就该存在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1:00
社会科学没有什么叫绝对的东西 跟自然科学不同除非有一天时光机发明了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11:00
就我个人观点而言,我是宁可浪费税金去换不要错杀一人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12:00
浪费不可逆的人生之后,那就回归到被冤狱者的个人选择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12:00
所以不可能100%,所以该忍痛舍弃死刑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3:00
所以废死的前提 就不被大家接受了 你要怎么说服大家支持你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13:00
有完全证据如郑捷案,我认为是可以执行死刑的,个人意见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5-25 18:13:00
这有两个层面,一个是没办法100%; 另一个是若是100%,还要不要死刑. 第二个层面在于死刑是处罚,还是威吓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14:00
如果无法做到100%,那我反死刑。学美国无限监禁就好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4:00
错误 所以你认为郑捷不能判死?你认为郑捷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是冤案?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5-25 18:14:00
如果是处罚,我们也不是天主教国家,死刑有何不可. 如果是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15:00
同jerr大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15:00
对于真正的心态变异者来说,死刑是无法遏止的..但对于一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5:00
我也觉得郑案 已经能达到不会有冤案的可能了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5-25 18:15:00
威吓, 那就要回到死刑有没有威吓效果的问题上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5:00
既然存在不可能是冤案的案 那为什么不能判他死?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6:00
因为有其他人可能是冤案? 那干郑捷杀人什么事?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4-05-25 18:16:00
同j大想法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6:00
谁说取其轻 明案就是从重 罪疑为轻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4-05-25 18:16:00
真的就沦为复仇用..是说我也不觉得单纯复仇用有什么错误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5-25 18:16:00
那是第二个层面的问题. 像郑捷这样,不管有没有死刑,都威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16:00
就是因为制度一体适用,郑捷案ok,他案不一定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5-25 18:17:00
吓不了他~ 他依旧会做些什么的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7:00
虽然我支持死刑 但我觉得直接死刑 也让他太好过了 XD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7:00
那就对了 我死刑难道不能只在这种案才判?那完全没有必要废死 限缩死刑判决范围更实际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5-25 18:18:00
今天 就存在一个 你无论如何判他死都没问题的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18:00
同henry意见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5-25 18:19:00
立意良好. 但像郑捷这样证据如此明确的很少. 所谓的充份证据其实是很动态的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20:00
法律就是一种制度,他存在就是有可能发生,当然个案该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20:00
“很少”是因为你只看到废死主张的案子吧..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5-25 18:21:00
我并不是主张废死喔~ 但有很多资料是值得大家多看多想的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21:00
谨慎,问题是那就又回到原本了,就是不可能每个个案访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21:00
法务部每次开枪里面 有几个是废死吵得疑案?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5-25 18:22:00
有喔~ 你去google就会看到了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22:00
上次4个里面是1个吧?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23:00
所以才说,只要有可能存在更不正义,就必须舍正义阿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5-25 18:23:00
几个我不知道, 但1/4是25%......
作者: Searle ( )   2014-05-25 18:23:00
1:3 结果你又要开始说25%很高了吗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24:00
“可能存在”,没人说一定有,但就是可能发生冤狱然而那一个更不正义万一存在,整个社会正义就会崩溃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5-25 18:25:00
我说的是 "像郑捷这样证据如此明确"曾经看过废死的一部纪录片,讲的是美国的案例,一名黑人枪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26:00
吼QQ,还是不懂我说的制度一体适用,不是个案问题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5-25 18:26:00
杀他小时的朋友,在警方提供的证据中,有目击证人,同时这名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27:00
因为没有判决能绝对对,但死刑万一发生,无可挽回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4-05-25 18:28:00
黑人和被枪杀者是不同帮派. 但在办方的理由中,也有人目击到杀人的"不是黑人", 而被告和被害以前还是朋友.这是公视播的纪录片,所以我不知道真实的证据力有多少但这纪录片说了一件事,看似100%的证据,有时也不是那么100证据力这东西,毕竟不是我这种没有亲自接触案件的人可以知道的.但像是郑捷这样,有超多人目击,本来也毫不遮掩的,肯定是少的. 这不是在鼓吹废死,而是有很多事值得再深入一些大家也经历过学运,应该也知道,这世界并不如想的那么简单
作者: chengtingXD (chengting)   2014-05-25 18:39:00
死刑存在就是可以判,如果证据不足,那叫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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