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没有死刑不能遏止犯罪的八卦?

楼主: Xmmmmmmmmmmm (X蚕)   2014-05-25 14:16:52
※ 引述《PTTcountry (PTT国)》之铭言:
: 引用陈为廷脸书一段
: 一、广泛的研究共识已经指出,死刑并不能遏制犯罪。
: 就好像明明上个月才执行完死刑,还是有了郑捷。
: 像是蔡正元提的那种解决方式,
: 显然是一种轻率、而没有根据的作法,是一场恶质的政治秀。
: 先说我还是觉得死刑有吓阻跟遏止犯罪的能力
: 不过最近看到很多废死的言论
: 都拿才刚执行完死刑 就还是一堆杀人案件当例子
: 直指死刑的设置并没有遏制犯罪的能力
陈为廷他们废死论点和马英九其实一样
事实上在这件事情讨论上他们行为和马英九其实没差 只是他们没实权去做而已
废死Z>B 所以大家吞下去
"死刑不能遏止犯罪 所以死刑没用 应该废除死刑" 这本身就是很没逻辑的论述啊
讲半天只是和服贸Z>B一样意思.....
话说回来 一直把预防犯罪和刑度问题挂勾在一起根本很没意义
一来是除非你能证明 "废除死刑有办法有效遏止且预防这类杀人刑案发生"
我举双手赞成废死
二来你若能想办法靠着废死理念 在最快的时间内帮助受害家属放下仇恨 抚平伤痛
我也会举双手赞成废死
的确受害者家属喊死刑是仇恨言论
但是你要老是搞圣人形象要他们放下仇恨根本虚伪根本伪善
这种有仇恨根本是正常的情绪 除非你有办法最快时间内抚平他们伤痛和仇恨
不然不要老是出来喊话搞得好像受害者家属变成加害人 犯人搞得像是受害人一样 超恶心
作者: PTTcountry (PTT国)   2014-05-25 14:18:00
我也是觉得那群人把加害者人权看的比被害者家属还重要
作者: heavensun   2014-05-25 14:18:00
这种人很多..叫人原谅 可是自己被骂一下就哇哇叫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18:00
反对死刑, 可以改用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代替, 以免错杀冤死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19:00
终生监禁一样会有冤狱被关到死的机率发生 跟死刑差异少支持缩减死刑适用范围 减少误判的冤死情况发生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0:00
只要没死,就还有机会补救冤狱,死了就完全没机会了,江国庆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5 14:21:00
受害者家属请找被害人保护协会 http://www.avs.org.tw/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21:00
终生监禁被关到死 死了之后一样没机会补偿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1:00
就是一例, 杜姓兄弟, 徐自强案...干, 死囚冤案一堆...
作者: a1052026 (永恒孤寂)   2014-05-25 14:23:00
杜氏要说疑点是有 但要说是冤案?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3:00
除非能完全杜绝冤案, 不然我不赞成死刑!
作者: PTTcountry (PTT国)   2014-05-25 14:23:00
所以应该是要对死刑案件的证据要以较严格的审查标准嘛?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24:00
没错 我的想法跟PTTcountry的想法一样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4-05-25 14:24:00
冤案是马上就要去查的事 不是人死了才拿来讲 对他们没帮助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4:00
这样好了, 现行犯才能判死刑, 只要非现行犯都不得判死刑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24:00
杜姓兄弟是不是冤案不太清楚 只知道证据都在大陆公安手上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25:00
我支持现行犯+明确证据才能判死刑这个论点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25:00
死刑案如果没有冤案,我完全支持死刑啊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6:00
非现行犯+检察官/法官智障, 先入为主的有罪推定,就会造成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26:00
但没有方法可以保证所有的死刑案都不会出现冤案
作者: llzzyy01 (我是清流)   2014-05-25 14:26:00
我也支持 现行犯+明确证据 才能执行死型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7:00
完全不管证据不足, 就认定你杀人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27:00
在退一步讲,检方如果为了定罪捏造证据,也可能造成冤案啊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27:00
因为冤案而废死根本标准因噎废食,该想的是如何进化死刑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5-25 14:28:00
苏建和案的纪录片, 我看完完全对台湾法官不抱任何信心
作者: lai99   2014-05-25 14:28:00
判死刑的是有很多吗?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28:00
如果要提"法院检方不公正所以blabla"说法 刑法可以废了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28:00
制度,调高门槛,达到几乎郑捷这种案才能判死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29:00
那所有案件都可能检方捏造证据啊 谁判刑要怎赔偿时间?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29:00
No,我是支持用终身监禁取代废死的
楼主: Xmmmmmmmmmmm (X蚕)   2014-05-25 14:29:00
那是要从司法改革层面讨论的 而非废不废死....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0:00
终生监禁你能赔受害人被关的时间吗 被冤关到死你能赔吗?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30:00
重点还是放在吓阻力吧 如果只是要反族家属报复心就不必了
楼主: Xmmmmmmmmmmm (X蚕)   2014-05-25 14:30:00
因为你只要冤狱 多关个一天对受刑人也是伤害阿...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31:00
吓阻还是报复我都不认同,我认为是基本的杀人偿命概念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1:00
以被冤关到死来讲 难道终生监禁就有做得更好吗?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31:00
死刑现在存在的最大价值就是吓阻力被冤关到死的话是没有。所以这个案例终身监禁跟死刑平手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2:00
像郑案这种根本没机会冤案的 请问为何要判终生监禁????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32:00
但如果被冤狱然后平反的话,终身监禁优于死刑郑案你可以判他死刑啊 我没意见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14-05-25 14:32:00
杀人者,偿命也…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种瓜得瓜,自作自受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33:00
杀人偿命? 那过失杀人为什么就不用偿命?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3:00
可以判他死刑 那就表示死刑有存在的必要啊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33:00
"杀人偿命"的概念为什么是基本的呢?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33:00
不要再一直咬著冤狱不放了,调高死刑门槛其实可以解决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4:00
arrenwu:郑案你可以判他死刑啊 我没意见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34:00
为何杀人偿命是基本?很简单,为什么犯人有更生机会而死者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34:00
杀人偿命 只是要犯案者陪上性命 但受害者真的有被"偿"到?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34:00
如果单看 郑案 和 冤案关到死 终身监禁和死刑没差别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35:00
死者没有更生机会跟要不要偿命是两回事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5:00
你说可以 就表示死刑仍然有存在的空间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35:00
存在空间?这啥说法XD 我只是说撇开吓阻力终身监禁死刑好
作者: lai99   2014-05-25 14:35:00
生命最珍贵! 剥夺他人性命! 必须付出的最大代价就是 命!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36:00
好吧,那我换一个大家比较能懂得词汇,为罪行负责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36:00
减轻其刑?我要的极刑是与社会隔绝 他怎么隔绝有差?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6:00
终生监禁跟死刑并不是相等的 你让犯人自己去选 一定九成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36:00
为罪行负责有很多方式 废死没有说废死刑后就不用负责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37:00
有更生机会?你仔细仔细想一想,这样是不是对犯人太好?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7:00
你以为的相等 实际上对当事人的处罚意义并不相等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37:00
犯人愿意活命下去,所以?这样没有达成与世隔绝的效果?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38:00
当事人受到多少处罚关我屁事?他已经不会出现在世界上了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38:00
没杀人可以关很久很久,但你杀了人,就该跟被害者一样失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8:00
你就这么敢保证被判终生监禁的不会越狱 不会在放宽假释条例后的未来某日被放出来?????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39:00
如果要废死,就要有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啊 不然废个屁?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39:00
你都能拿检方捏造证据来说嘴了 这些也是可能情况咧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40:00
所以讲到后来 还是要用 杀人偿命 当基本公设..囧
作者: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5 14:40:00
你把凡神廷神扯上马乃 帮补血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40:00
考虑冤案有缩减死刑适用范围的做法 不一定要废死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40:00
拜托,终身监禁能假释的话就不用讨论废死了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40:00
杀人偿命到底哪里不对?我真不懂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41:00
因为从小学到就是"杀人偿命"的概念 要跳脱出去其实很难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41:00
偿命不是一种报复,是一种1:1的罪行负责,夺一命失一命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41:00
你就要订一个适用范围,小到连江国庆那种证据都不会死刑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42:00
A大,死刑范围超小我们很乐见的好吗,你真以为我们嗜血?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42:00
杀人偿命不是1:1的罪行负责 杀人带来的影响比一条命大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42:00
台湾当年唯一死刑都能被修正到无期徒刑了 你能保证终生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43:00
可以小到郑捷这种案例才判我就够了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5 14:43:00
监禁在未来的法律不会再被修正吗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43:00
我讲啦,如果终身监禁未来被动到,那配套就是要有死刑简单的说就是社会上一定要存在一种永世隔绝的刑度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44:00
当然得要求为自己的罪行负责 但1:1不是必然
作者: lai99   2014-05-25 14:44:00
像郑案 就不符合一赔一...但他能付出的最大刑度就是死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5 14:44:00
如果只订定郑捷案例这种的话,我觉得死刑OK啦XD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14-05-25 14:45:00
反冤死不等于反废死,谁会因噎废食X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46:00
今天如果郑捷没被抓而在犯案后自杀了 那怎么1:1
作者: hachime (最恶教师)   2014-05-25 14:46:00
推,廷帆二人只是风向颜色对了,本质跟马囧邱毅之流差不多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47:00
还是只要犯人死了 大家就可以拍拍手收工回家?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49:00
你要玩文字游戏我实在是不想打这么字去解释
作者: andycheng60 (andycheng)   2014-05-25 14:50:00
都现行犯了还有人在那边跳针贴冤案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50:00
lai大讲的"最大限度"代替我回答了
作者: lai99   2014-05-25 14:51:00
犯人自杀跟国家判处死刑不同...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51:00
而你说弄瞎眼,事实上我的确支持阿,只要不是误伤然后你一定会说误伤的定义是啥怎样怎样的,这我就很难在回答你了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53:00
无法1:1不是要玩文字游戏 而是要说杀人偿命没有1:1我从头到尾没有说"误伤"或"误杀" 请不要自己帮我发言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54:00
那你觉得怎样是1:1呢(笔记Y)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55:00
简单说 我认为死刑的偿命 并没有补偿作用 应该有其他措施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55:00
我是觉得咬著1:1就是文字游戏了,但是我提的,我的错喔,但其实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他补偿啥你懂吗?死去的生命是不可能被你补回来的,但你能做的,就就是跟被你杀的人一起死去,跟他一样再也无法更生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56:00
也没有要以这点赞成废死 只是表达杀人偿命不足以赞成死刑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56:00
这才是我所谓的1:1说真的我跟被害者家属非亲非故,我根本没有那种要犯人赔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57:00
当然不能补偿啊 但补偿死者对死者有好处 补偿家属才有用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4:58:00
偿家属,或替家属讨公道的情绪,我想的,就只是觉得杀人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58:00
若一定要以命赔命 其实就是报复心态而已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4:59:00
我也说了 对罪行的负责代价有很多 偿命只是最表面的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5 15:00:00
不就是自己被害然后要对方付出代价,但捷运案我被害了吗?今天郑捷死刑我不会有任何报复完成的感觉好吗单纯回到原点,以一个"旁观"的角度认为杀人者死
作者: CjackC (颉哥)   2014-05-25 15:03:00
阿现在是有无假释逆 ?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5:04:00
没办法用"旁观者"角度的 因为我们都认定被杀的是"被害"讲极端一点 你会觉得杀人者死 也是因为杀人者侵害了你的基本信念 "不该剥夺他人生命" 所以杀人者必须死所以我才说这是一种报复心态 有这种想法本来就很正常如果用纯旁观者的角度 那杀人者和被杀者的生命跟我无关那有没有被判死刑根本就干我屁事但实际上我们是社会的动物 不可能超然于社会事件之外
作者: CjackC (颉哥)   2014-05-25 15:08:00
楼上这嘴脸就是废死的心态 跟我无关吗
作者: lai99   2014-05-25 15:09:00
死刑不是补偿...还有更重要的意义...想过吗?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5:09:00
楼上嘘文前请看清楚好吗 我只是举例 没说真的干我屁事
作者: CjackC (颉哥)   2014-05-25 15:09:00
整天在跳针
作者: RealWill (咕)   2014-05-25 15:10:00
我也没说要废死 而是要说死刑不能作为补偿讨论事情不一定要把别人分类 不是只有 废死/反废死 二分我这里根本没在讨论废死 而是在讨论死刑跟补偿的关系
作者: lwowl (暱称)   2014-05-25 15:26:00
乡民就是很习惯二分法啊 两边都容不下帮助对方的声音这点倒是跟很多689一样 看到帮助DPP言论就先嘘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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