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会听到新闻说
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
也有很多外国旅客表示台湾人非常的有人情味
在很多事件上面
台湾人都会说 法律是道德最底线 法外不近乎人情
但就我发现好像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时候就是 情 理 法
例如在 收了立法委员的贿赂时 或是请求了关说 就觉得自己一定要投他 把法放在了最后
有些时候就又变成了法理情
例如在发现自己挚爱的总统在搞斗争时候 这时候随处可见的关说就变成了大是大非
这次的无差别杀人事件
包括我自己也是,一听到消息时候就是
被情绪所凌驾 无法公正的看这件事情
只希望他最好快点死一死 但是忽略了产生问题的关键
媒体也是很了解台湾人的脾性在其上大做文章 不做问题的探讨 务求情绪的渲染
现在台湾说要做公民社会
但是台湾人有准备好当一个合格的公民了吗?
在台湾到底是 情理法 还是法理情?
哪一个对台湾的国情比较适合? 在这个被说是人情味丰厚的小岛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