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4位受害者死了干受害者家属屁事?

楼主: bjwv190 (MR=MC)   2014-05-25 00:27:45
※ 引述《Judicial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之铭言:
: ※ 引述《AJAPPLE (不敢吃屎鲁蛇小妹)》之铭言:
: : 绝对不是来战 绝对不是闹版
: : 第一
: : 先说小弟原本立场是绝对支持被害者家属 可查AJAPPLE之版风问题文章
: : 看完回文后
: : 加上这几天被八卦版不断洗脑 大家都说
: : "郑捷已成年 需为自己负责 与郑捷父母无关"
: : 开始产生 "4位被害者均已成年 死了到底干受害者家属屁事" 的想法出现
: 民法第1114条
: 左列亲属,互负扶养之义务:
: 一、直系血亲相互间。
: 二、夫妻之一方与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间。
: 三、兄弟姊妹相互间。
: 四、家长家属相互间。
: 受害者死了~~受害者的家属就少了一个扶养人 你说这有没有关系???
: 然后受害者死了 家属要办葬礼 无端支出葬礼费用 这有没有关系???
: 更重要的是人类的感情 如果你没有的话你当然认为没关系~~
: : 哭那么惨干吗?有事?
: : 郑捷父母半点泪都没看过
: : 第二
: : 由于版风关西 小弟开始认为
: : 加害者父母第一时间出来说整个家庭都被毁了
: : 所以家庭"可怜度" 加害者家庭 绝对 大于 被害者家庭
: : 又由于郑捷已成年 死亡被害者也已成年
: : 屏除加害者跟被害者 其他家属大家真的互无相干
: : 所以
: : 八卦版这几天这样 我开始相信了
: : 请问
: : 4位被害者均已成年 跟受害者家属到底有什么关西?
商葬费医药费等财产损害可以用184I前段:
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者者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非财产权身分法义侵害可以用184I前段+18+194:
侵害他人权益致死,其父母、子女、配偶可以请求慰抚金
用这讲还比较有说服力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5-25 00:29:00
你看郑捷赔得起吗??而且原PO是在问被害者与其家属 不是被害者家属与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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