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ngchunhua (花花)》之铭言:
: 想死的人跟本不怕死刑
: 但我相信大家都会害怕生不如死的鞭刑
: 而且很多罪犯的再犯率很高(尤其是强奸犯
: 关监狱根本没用 一年两年出来又是一条活龙 还要花人民缴的税养他们
: 据我所了解新加坡的鞭刑会依犯罪程度计算鞭数
: 也不是马上鞭到死 是半年或多久几鞭
: 等复原后再鞭
: 像这样痛不如死 应该会让他们犯罪前害怕吧?
: 为什么台湾不行呢!?
没有不行阿...
只要立法委员立法通过想要什么刑都可以
至于为何台湾一直没通过??
看看立委卸任后的入狱比例/...
可能立委怕自己哪一天会被鞭打屁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