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一起面对(20140522废死联盟新闻稿)

楼主: johnny790218 (全知)   2014-05-22 20:48:27
一起面对
20140522废除死刑推动联盟新闻稿
法务部、卫福部、教育部应整合资源,启动北捷事件被害人协助专案
5月21日下午发生的北捷杀人事件,造成严重伤亡,令人震惊、痛心。我们的社会能够提
供给伤者及死者家属除了金钱补偿、医疗照顾之外,最重要的是情绪安抚和心理支持。被
害者想知道的事件始末,应由检察单位告知,然后追究责任,避免媒体捕风捉影、提供错
误资讯,甚至挑起恐惧或仇恨情绪。
从集体伤痛经验来看,无论是否身处北捷事件现场,全台湾人民都共同体验了这场悲剧并
且同感威胁。如何面对这样共同的伤痛经验,并且重拾生活、恢复对人性的信任?废死联
盟建议现在应该冷静下来,一起面对并理解这样的经验,尽量述说个人的感受和担心,多
一点互相倾听和了解。身体的伤痛可以被治疗,留下的伤疤会提醒我们经历过的伤害,心
理的伤痛无法治愈也没有伤疤,但是需要被理解。废死联盟呼吁法务部、卫福部应整合资
源提供北捷事件被害人、被害人亲友、目击者、加害人亲友等承受集体伤痛经验者,全方
位的心理及社会支持。教育部及各级学校也应该发挥功能,陪学生一起度过北捷事件的创
伤。
通讯传播委员会应把关,媒体应自律,不散布恐慌、不制造对立
要把骇人听闻的恐怖故事(毫无意义地描述令人不忍卒睹的事件),转变为亚里斯多
德所谓的“悲剧”(从令人憎恶的事件当中形塑出一则具有教育意义的故事)。~艾伦狄
波顿《新闻的骚动》
社会大众依赖媒体取得这次北捷事件的相关讯息,因此媒体应更加意识到自己所扮演的角
色,对于了解事实、平抚被害者,及促成社会检讨这次事件,进而预防未来可能的犯罪有
重要的影响。因此废死联盟呼吁所有媒体应该要自制,依据“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
公会新闻媒体自律执行纲要”的规定,避免散布恐慌、制造社会对立。同时检警单位也应
该遵守“侦查不公开原则”,由适当、了解状况的人士对外发言,向媒体适度公布查证过
后的讯息,而非放任媒体猎奇或者无公益性质的报导。
废死联盟更呼吁媒体避免以夸张、煽情、或刺激方式报导刑事案件,造成对被害人的二次
伤害;更重要的是,避免详细报导犯罪手法,以免产生模仿效应。
北捷应通盘检讨、提出专案报告
台北市政府捷运局及台北捷运公司,应就台北捷运紧急事故通报维安机制做出完整通盘检
讨,并提出专案报告。废死联盟认为,降低紧急事故伤亡的治本之道,在于“畅通的紧急
通报系统”、“即时的维安急救人力介入”以及“有效的疏散安抚策略”。从媒体以及目
击者所陈述之事发状况,此次事件第一时间无法有效通报,连带使江子翠站无法紧急应变
,延误救援时机,甚至使不知情的乘客暴露于高风险之中,北市捷运局与捷运公司有必要
深切检讨,提出改善之道,勿愧对市民所托。
最后,废死联盟想来谈谈死刑…
废死联盟认为犯罪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但关于死刑,社会应该有更理性的思考

北捷事件再次证明死刑无法吓阻犯罪
数百年来,犯罪学的研究成果已明确指出,死刑判决与执行对于重大暴力犯罪之吓阻效应
,并未优于无期徒刑。而台湾于2006年至2009年停止执行死刑期间,重大暴力犯罪率稳定
下降,显示停止执行死刑不会使社会治安变坏。就北捷事件而言,若媒体对于郑姓嫌疑人
杀人为求死之报导属实,则死刑存在反而是刺激此事件发生的因素之一。废死联盟沈痛地
指出,杀戮会刺激更多杀戮,仇恨会喂养更多仇恨,死刑不是维护治安的有效手段,政府
应记取鲜血的教训,不该再以死刑敷衍塞责,必须即刻采取舒缓贫富差距、增加社会阶级
流动可能性、健全社会安全网等政策,以防范下一个悲剧。
审判有其极限,若死刑存在,必会枉杀无辜
对于舆论“罪证确凿就该死”的主张,废死联盟认为,死刑存废不只是个案问题,应该以
更宏观的角度思考。审判制度有其极限,若死刑制度存在,必然会枉杀无辜,“建构一个
永远不会误判出错的司法体系”和“建造一座能够抵抗任何灾难的核电厂”一样是天方夜
谭。以美国为例,自1973年至今,已证实143个死刑判决错误,台湾的死刑判决是否已经
超越美国水准?废死联盟认为,纵然反对死刑的民间团体数十年来不断投入司法改革,还
是在2014年由于法院粗率判决、法务部恣意处决,不幸发生杜氏兄弟案,显示司法犯错仍
然难以杜绝。在人类社会并未找到万无一失的死刑审判制度前,我们必须面对一个问题:
以无辜者生命为代价,换取社会所谓人渣的性命,是一个公平正义的制度吗?若台湾于
1990年代就废除死刑,虽然让罪大恶极者继续在监狱中工作、生活、忏悔,但同时也让江
国庆、卢正、杜明雄、杜明郎等人有机会平反冤屈。不论支持死刑与否,都必须承认一个
事实:牺牲无辜者的性命就是死刑必然的代价。
法务部没有说的秘密:无期徒刑是实质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而舆论对无期徒刑“没几年就假释再犯杀人”“纳税养杂碎”的质疑,废死联盟也特别澄
清,这是对法律的误解。依照现行刑法规定,无期徒刑须服刑满25年,才有资格申请假释
。而申请假释未必获准。对于高风险者,法务部可依法驳回假释申请。换言之,台湾已有
实质终身监禁的机制。而无期徒刑收容人的给养费现行编制为每人每月2000元,然而死刑
错杀的赔偿金动辄上亿元,仅以金钱利益观点而言,死刑制度并不能节省国家预算。同时
,无期徒刑受刑人在狱中必须工作,所得必须拨补犯罪被害人补偿基金。而以生命无价之
观点,将死刑废除虽增加无期徒刑给养费,若能保住无辜者的性命,使蒙冤者获得平反机
会,将是一笔极具效益的投资。
图:死刑判决、枪决、暴力犯罪率、破案率

作者: iamgaylan (甲蓝)   2014-05-22 20:49:00
先补血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4-05-22 20:49:00
今日第一嘘
作者: akila08539 (进击的台湾魂)   2014-05-22 20:49:00
死的又不是你们的亲人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4-05-22 20:49:00
我比较想知道废死联盟负责哪一块
作者: r02182828 (觉醒的米虫)   2014-05-22 20:49:00
投资勒 头你老木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05-22 20:50:00
上八卦版 第一嘘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4-05-22 20:50:00
……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4-05-22 20:50:00
来来来 这案例你跟我讲死刑妄杀无辜?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05-22 20:50:00
死道友 不死贫道
作者: amaisar (阿!麦煞)   2014-05-22 20:50:00
我先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14-05-22 20:51:00
又在跳针江国庆,是没别的可说了喔?
作者: novastar (冰冷之心)   2014-05-22 20:51:00
还没看就知道他要说啥了 都是那些老言论
作者: amaisar (阿!麦煞)   2014-05-22 20:51:00
干,怎么变成推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05-22 20:51:00
江维拉 一直救援不累吗
作者: ZEALOTGO (狂战士)   2014-05-22 20:51:00
无脑跳针
作者: Wleviathan (大隻佬II)   2014-05-22 20:51:00
无法支持废死,想想挪威那位过的多爽
作者: lililu25 (哩哩噜)   2014-05-22 20:51:00
终生监禁不得假释!!!管你是官25年还是52年的
作者: sugizo0 (台湾鲁蛇)   2014-05-22 20:52:00
废死萌真的真的太猛了,每次都扛起这种责任被大众干翻,对不起,以前我也同样干过这种愚昧之事,大家一起加油!
作者: drigo   2014-05-22 20:52:00
这种假掰做作的新闻稿就免了,从中间段还不是又在提倡废死。
作者: drigo   2014-05-22 20:53:00
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作者: ching620   2014-05-22 20:53:00
台湾根本还不适合废死刑好吗!
作者: drigo   2014-05-22 20:54:00
被人恐吓强暴就吓得搬家的废盟,让我想到就好笑。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   2014-05-22 20:54:00
推废死联盟 明知会被干爆也要坚持与社会对话
作者: salem7777 (小叮当)   2014-05-22 20:54:00
只要提升大家的道德素养 应该就不用交通罚锾吧?
作者: Berich (Comes money!)   2014-05-22 20:54:00
此组织果真很会跳针。
作者: sugizo0 (台湾鲁蛇)   2014-05-22 20:54:00
废死萌另一层用意是在唤醒一群依然觉得:关我屁事的人们。
作者: lisido (铭谢惠顾)   2014-05-22 20:55:00
你们哪时理解过那些苦苦盼望司法还他们公道的受害者家属
作者: sugizo0 (台湾鲁蛇)   2014-05-22 20:55:00
“一群觉得干你娘死刑犯人权三洨关我屁事的人们”大家加油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   2014-05-22 20:55:00
废死非废刑 非废惩罚 更非主张原谅 勿无限上纲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2 20:55:00
不相信司法的人群却相信死刑有用 哪一天死的就是自己
作者: twtudou (降龙裸汉献针参)   2014-05-22 20:56:00
癈死联盟要保人请成立法人团体募集癈死基金,负起养护被害者及其家属的责任,别光谈理念,再买座山带犯人回去亲自教化出问题请以身殉道,癈死理念才有意义,别用纳税人的钱养罪犯
作者: robertchun (我是大废物)   2014-05-22 20:57:00
我想到有些人的话也可以套用:亚洲国家根本不适合民主!
作者: yeardoss (我叫dos,不是豆子=.=)   2014-05-22 20:58:00
这篇万年稿可以改改日期和关键字再用100年没问题
作者: robertchun (我是大废物)   2014-05-22 20:59:00
我又想到 当劳工被压榨时 富人也说 别要我多缴税养他们
作者: drigo   2014-05-22 20:59:00
废盟新闻稿产生器?
作者: ji31g42go61 (谁是我)   2014-05-22 21:01:00
关错人也是赔一大堆钱,所以是不是不要有监狱?脑子呢?
作者: shcjosh (来吧!都来吧!)   2014-05-22 21:01:00
有些人把民主跟废死画上等号 然后拉劳工出来坦XD被压榨的劳工杀人了吗...请问
作者: robertchun (我是大废物)   2014-05-22 21:02:00
我知道没有 但我想 杀人犯不会是一出生就想杀人的..
作者: shcjosh (来吧!都来吧!)   2014-05-22 21:03:00
被害者家属眼泪还没流干就在维护杀人犯权益 真是和谐的社会阿~~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4-05-22 21:03:00
你他妈祝妳家人都被杀死妳再来说这种话啦干你娘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   2014-05-22 21:04:00
国情不合的说法 是看贱自己 而且说这种话不是国民党而是被奴役的人...这才好笑
作者: chunjing (岛屿天光)   2014-05-22 21:04:00
我以前一定嘘,但发生杜式兄弟案件后,我开始动摇了...
作者: robertchun (我是大废物)   2014-05-22 21:05:00
我是辩不赢的 我也不想辩 废死有一堆律师比我强多了我只希望你们好好想想 如果你不认同 你可以批评 不要用
作者: chunjing (岛屿天光)   2014-05-22 21:05:00
大家都宁可错杀一百,不愿错放一人
作者: chunjing (岛屿天光)   2014-05-22 21:06:00
受害者何辜?相对的受冤望者更何辜...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   2014-05-22 21:06:00
所以究竟谁比较自私 错杀99就会有稳定治安自己很安全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   2014-05-22 21:07:00
的错觉 那错杀1人就想反正自己不会这么倒楣
作者: chunjing (岛屿天光)   2014-05-22 21:07:00
废死就拿数据说了,有死刑社会也不会变比较好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   2014-05-22 21:08:00
更何况那还是错觉...国家杀人并不能阻止杀人犯产生
作者: shcjosh (来吧!都来吧!)   2014-05-22 21:08:00
至少那些死刑犯不会跑出来再杀人...
作者: chunjing (岛屿天光)   2014-05-22 21:09:00
终身监禁也不会阿?大家都在意自己的纳税钱养这些人但你们在意过你们选区的立委用你们的纳税钱做什么事了吗
作者: shcjosh (来吧!都来吧!)   2014-05-22 21:09:00
然后假释出来杀人?XD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   2014-05-22 21:10:00
冤案更贵 但是能可赔冤案不肯养死犯...因为奇摩子差
作者: sugizo0 (台湾鲁蛇)   2014-05-22 21:10:00
大家都在从错误中学习,我认为除了废死,其他人更需要被启
作者: chunjing (岛屿天光)   2014-05-22 21:12:00
我至今只听过很多假释出来的强暴犯继续强暴的案件 = =
作者: lisido (铭谢惠顾)   2014-05-22 21:12:00
在意自己的纳税钱养这些人=不在意立委怎么浪费纳税钱?
作者: lisido (铭谢惠顾)   2014-05-22 21:13:00
那你们不也抱着"反正他就算出来再犯,被杀的也不会是我"的侥幸心态?
作者: chunjing (岛屿天光)   2014-05-22 21:19:00
你们相信司法审判制度判死刑,却不相信假释制度?
作者: lisido (铭谢惠顾)   2014-05-22 21:21:00
那何不谈谈这个案子会成冤案的可能性?
作者: chunjing (岛屿天光)   2014-05-22 21:23:00
那何不谈谈冤案呢?
作者: lisido (铭谢惠顾)   2014-05-22 21:27:00
可以呀 那么没有冤案疑虑的就判死可以吗?
作者: shcjosh (来吧!都来吧!)   2014-05-22 21:27:00
反过来说所以你相信假释制度 却不相信审判?XD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   2014-05-22 21:30:00
伤害性完全不成比例 我再说一次 就是自私 以为国家暴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   2014-05-22 21:31:00
立离自己很远 无威胁 被冤判的就吞下吧更错以为把可疑杀人犯全歼 自己能得到虚假的安全感
作者: shcjosh (来吧!都来吧!)   2014-05-22 21:33:00
face厉害的地方就是死刑=冤案 其他都不会冤案 被害者就吞下去吧~~
作者: lisido (铭谢惠顾)   2014-05-22 21:45:00
嗯 践踏被害者家属伤口的你们最不自私了 快去推动改革吧 go
作者: wu52iou (尾尾)   2014-05-22 22:11:00
推废死盟持续努力与社会对话
作者: plains (万年潜水鱼)   2014-05-22 22:32:00
谁能保证在如今的政府架构下你不会是下一个杜氏兄弟 江国庆
作者: plains (万年潜水鱼)   2014-05-22 22:33:00
以前我会反对废死,但现在我要好好思考一下了...
作者: fencywind   2014-05-22 22:50:00
恩,所以我支持废死,然后用让人想死却死不了的酷刑代替死刑,酱子就可以达成死刑无法达到的吓阻作用
作者: michelle96 (快乐棉花糖)   2014-05-23 00:04:00
泯灭人性的人只会对死刑感到害怕除非他真的是想死 那其实我们都该成全他们
作者: michelle96 (快乐棉花糖)   2014-05-23 00:05:00
才能防止无辜的人受害! 无期徒刑并不会让他们反省
作者: michelle96 (快乐棉花糖)   2014-05-23 00:06:00
很多无期徒刑的人怕的是无聊 而不是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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